2019 ESC 室上性心动过速(SVT)管理指南是自 2003 年以来的首次全面更新,核心变化体现在急性期流程优化、导管消融一线化、无症状预激风险分层细化、特殊人群管理明确化,以下为结构化解读要点。
一、定义与流行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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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SVT 指希氏束及以上起源的心动过速,包括窦性心动过速(窦速)、房性心动过速(房速)、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AVNRT)、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AVRT)等,不含房颤(单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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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人群患病率 2.25/1000,年发病率 35/10 万;女性风险为男性 2 倍,≥65 岁人群风险是年轻个体 5 倍以上;AVNRT 最常见(约 60%),AVRT 次之(约 30%)。
二、急性期处理(核心流程)
1. 血流动力学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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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低血压、晕厥、心衰):直流电复律为首选(Ⅰ,B),同步电复律能量初始 50-100 J,无效可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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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按规整 / 不规整节律路径处理,规整者优先迷走神经刺激 + 腺苷,不规整者警惕房颤 / 房扑,避免腺苷用于预激合并房颤。
2. 规整 SVT 急性期用药路径(Ⅰ 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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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走神经刺激(瓦氏动作、颈动脉窦按摩,排除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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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 6 mg 快速静推,无效 12 mg 重复(预激者慎用,可能诱发房颤伴快速心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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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无效:维拉帕米 / 地尔硫卓、β 受体阻滞剂(Ⅱa,B);仍无效:伊布利特、氟卡尼 / 普罗帕酮(Ⅱb,B),或电复律。
3. 宽 QRS 心动过速鉴别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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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室速(VT)处理,排除 VT 后按 SVT 伴差传 / 旁路前传处理;腺苷仅用于高度怀疑 SVT 且无预激证据者。
三、导管消融的核心推荐(关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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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 / 类型 |
推荐类别 |
证据水平 |
核心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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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性 AVNRT/AVRT |
Ⅰ |
A |
一线治疗,成功率 > 95%,并发症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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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性房速(药物无效 / 不耐受) |
Ⅰ |
B |
优先消融,优于长期抗心律失常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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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预激(高危职业 / 竞技运动员) |
Ⅰ |
B |
行异丙肾上腺素负荷电生理检查(EPS),高危旁路(前传不应期≤240 ms、可诱发房颤快速下传)建议消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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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预激(左室功能下降 / 右室旁路致不同步) |
Ⅰ |
B |
推荐消融以改善心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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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无症状预激 |
Ⅱa |
B |
建议 EPS 风险分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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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预激(低危旁路) |
Ⅱb |
C |
可根据术者经验及患者意愿考虑消融 |
四、无症状预激综合征风险分层(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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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旁路:电生理检查示前传不应期≤240 ms、房颤时最短 RR 间期≤250 ms、可诱发心室颤动 / 快速心室率,或旁路位于游离壁 / 多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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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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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 EPS + 异丙肾上腺素负荷(Ⅰ,B),非侵入性检查(运动试验、动态心电图)仅作辅助(Ⅱ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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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者必须消融(Ⅰ,B);中危者建议消融;低危者可随访或选择性消融。
五、特殊类型 SVT 管理要点
1. 不适当窦性心动过速(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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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静息窦速(>100 bpm)、轻微活动心率显著升高,排除器质性 / 代谢性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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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β 受体阻滞剂 ± 伊伐布雷定(Ⅱa,B);药物无效可考虑窦房结改良消融(Ⅱb,C)。
2. 房扑 / 房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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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扑:消融三尖瓣峡部为首选(Ⅰ,A),成功率 > 90%;长期抗凝参照房颤指南(CHA₂DS₂‑VASc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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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灶性房速:药物无效者消融(Ⅰ,B),起源明确时成功率 > 85%。
六、特殊人群管理
1. 妊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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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孕期避免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Ⅰ);无 WPW 者可用 β₁选择性阻滞剂(非阿替洛尔)或维拉帕米预防发作(Ⅱa);WPW 者可用氟卡尼 / 普罗帕酮(Ⅱa);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电复律安全(Ⅰ)。
2. 儿童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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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性 AVNRT/AVRT:消融为一线(Ⅰ,B),低体重患儿(<15 kg)需经验中心操作,并发症率 < 0.5%。
七、长期管理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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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随访:消融成功者无需常规抗心律失常药物,术后 3 个月复查 ECG / 动态心电图,评估复发与传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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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定位:仅用于消融禁忌 / 失败或症状轻微、拒绝消融者;优先 β 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避免长期使用胺碘酮(除非合并严重器质性心脏病)。
八、核心更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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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期流程:迷走神经刺激 + 腺苷为规整 SVT 首选(Ⅰ,B),不稳定者直接电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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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融地位:症状性 AVNRT/AVRT/ 房速消融升至一线,无症状预激高危者强制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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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层:无症状预激引入 EPS + 异丙肾上腺素负荷,明确高危标准与处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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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妊娠期、儿童管理路径清晰,提升安全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