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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腺癌相关心脏病诊疗共识》解读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1-20 09:09浏览:

2022 年发布的《中国乳腺癌相关心脏病诊疗共识》,聚焦乳腺癌各类抗肿瘤治疗引发的心脏毒性,构建了从风险评估到治疗随访的完整管理体系,为临床跨学科诊疗提供了明确指引,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1. 化疗相关心脏毒性及防治
    1. 毒性表现:不同化疗药的心脏毒性各有侧重。蒽环类药物是典型代表,其毒性分急性、慢性和迟发性,急性多为用药数小时至数日内的可逆性损伤,慢性和迟发性则常表现为不可逆的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心力衰竭等;紫杉醇易引发 QTc 间期延长与心动过缓;5 - 氟尿嘧啶等可能导致心肌缺血;顺铂还会诱发心绞痛、心律失常等。
    2. 防治措施:用药前需评估患者风险,优先选用脂质体包裹的化疗药等安全性较高的剂型,或采用蒽环类药物序贯紫杉 类药物的合理给药顺序。出现无症状心功能异常时,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若出现心肌缺血,按标准流程处理;QTc 间期延长需先纠正电解质异常等诱发因素,纠正后可从小剂量恢复化疗;严重心动过缓或顺铂引发的明显心脏毒性时,需停药并对症治疗,必要时植入起搏器。
  2. 靶向治疗相关心脏毒性及防治
    1. 毒性表现: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等抗 HER2 药物,易导致左心室功能不全、心力衰竭等;拉帕替尼、吡咯替尼等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以及阿贝西利等 CDK4/6 抑制剂,也可能引发心功能异常等问题,且蒽环类药物与曲妥珠单抗联用会显著增加心力衰竭风险。
    2. 防治措施:使用曲妥珠单抗期间若出现心脏毒性,建议暂停治疗,多数患者左心室射血分数可在 1 - 3 个月内恢复;联合用药时严格把控药物组合与给药时机,全程监测心功能指标。一旦出现明显心功能下降,及时联合心脏科医师调整方案,必要时更换靶向药物类型。
  3. 其他治疗相关心脏毒性及防治
    1. 内分泌治疗:芳香化酶抑制剂、他莫昔芬等药物易导致绝经后患者血脂代谢异常,进而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防治上需定期监测血脂水平,结合患者情况调整用药,同时通过饮食、运动干预血脂,必要时联用调脂药物。
    2. 放疗:胸部放疗可能因射线累及心脏,引发放射性心脏损伤,如冠状动脉疾病、心肌病等。建议放疗时优化照射野,减少心脏受照剂量;治疗后长期随访,警惕迟发性心脏损伤,出现症状后及时按心血管疾病规范治疗。
  4. 全程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
    1. 术前评估:治疗前需全面排查患者基础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等,同时评估年龄、肥胖等危险因素,为肿瘤治疗方案的个体化制定提供依据,避免高风险方案的盲目使用。
    2. 全程监测: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心电图、左心室射血分数检测,对高危患者可增加心肌肌钙蛋白等敏感指标的监测频率。治疗结束后,低危患者常规随访,高危患者需长期监测心脏功能,以便早期发现迟发性心脏毒性。
  5. 多学科协作与综合管理
    1. 该共识着重推荐建立肿瘤心脏病多学科治疗团队。当乳腺癌患者出现心脏毒性症状时,及时联合心脏科医师会诊,制定兼顾肿瘤治疗与心脏保护的方案,避免因单一学科诊疗导致治疗延误。
    2. 对于出现心力衰竭等症状的患者,无症状心功能异常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 受体阻滞剂等进行心脏保护;有症状者则按心血管疾病指南规范治疗,同时权衡肿瘤治疗效果,决定是否调整抗肿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