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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失血性休克早期救治规范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4 09:22浏览:

创伤失血性休克早期救治应遵循 "抢救生命第一,保护功能第二,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的原则,主要包括控制出血、保持呼吸道通畅、液体复苏等措施。以下是具体规范:

现场评估与处理

  • 快速评估:通过收缩压、脉搏、呼吸和意识等生理指标进行初步评估,如院前指数法(PHI 评分),若有胸或腹部穿透伤,另加 4 分。
  • 控制出血:对于体表或表浅出血,应用敷料压迫法;开放性四肢损伤危及生命的大出血,推荐使用止血带,并标明使用时间;怀疑骨盆活动性出血,应使用骨盆外固定带。
  • 保持呼吸道通畅:优先选择徒手方法固定脊柱,用推举下颌法开放气道,若操作困难,改用仰头提颏法;若气道反射消失,建议使用声门上气道设备;自身不能维持气道通畅及有效通气者,考虑快速诱导麻醉插管。

循环通路建立与液体复苏

  • 通路选择:院前首选外周大静脉通路,失败则考虑骨髓腔内血管通路;院内首选外周静脉通路,并尽早建立中心静脉通道,严重骨盆骨折应选择上肢通道或锁骨下、颈内静脉通道。
  • 液体复苏策略:对存在活动性出血的患者,采取限制性容量复苏策略,院前维持收缩压 80mmHg 或可触及桡动脉搏动,院内维持收缩压 80-90mmHg;合并严重颅脑损伤(GCS≤8 分)的患者,应维持平均动脉压在 80mmHg 以上。
  • 输血与液体治疗:院前无法获得成分血时,可应用等渗晶体液扩容;院内对活动性出血患者不建议使用晶体液补液,建议按照 1:1 使用血浆和红细胞,儿童患者比例相同但需基于全身血容量计算。

院内进一步处理

  • 持续监测:动态监测血乳酸水平(每隔 2-4h)、凝血功能(有条件者应用血栓弹力图)、电解质和肝肾功能等生化指标。
  • 止血措施:尽快静脉使用氨甲环酸,首剂 1g(≥10min),后续 1g 输注至少持续 8h,受伤超过 3h 者避免使用,除非有纤溶亢进证据;逆转抗凝剂的作用;根据情况考虑介入治疗或损伤控制性手术。
  • 其他治疗:对于体温 32-35°C 的患者,通过提高环境温度、加温毯等升温;低于 32°C 的患者,考虑加温输液,无效可考虑体外膜肺治疗;选择吗啡(0.10mg/kg)作为一线止痛剂静脉应用,但需严密监测呼吸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