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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儿童机械通气共识会议建议:重症儿童患者机械通气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4 09:16浏览:

2017 年儿科机械通气共识会议(PEMVECC)由欧洲儿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学会(ESPNIC)专家制定,发布了 152 条关于重症儿童机械通气管理的建议,其中 142 条(93.4%)获得 "强烈同意"。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般建议与监测

  • 无创通气:轻中度疾病可考虑 NIV,但不应延迟插管;NIV 成功与否应在启动后 1 小时内评估。
  • 通气模式:无法推荐特定通气模式,建议大多数儿童保持自主呼吸,严重疾病患儿可考虑控制通气。
  • 监测指标:建议测量跨肺压、顺应性、内源性 PEEP,监测压力 - 时间和流量 - 时间标量,有条件时可考虑肺超声。

氧合与通气目标

  • 氧合目标:健康肺患儿 SpO₂≥95%;PARDS 患儿 PEEP<10 cmH₂O 时 SpO₂为 92-97%,PEEP≥10 cmH₂O 时为 88-92%。
  • 通气目标:无肺病变患儿驱动压(PIP 与 PEEP 差值)<10 cmH₂O;无跨肺压测量时,平台压限制在≤28 cmH₂O,胸壁弹性增加时可放宽至 29-32 cmH₂O。
  • 潮气量:建议目标为生理潮气量,避免 > 10 mL/kg 理想体重。
  • PEEP:所有患者均需 PEEP,无肺疾病患儿建议 3-5 cmH₂O,严重疾病可能需要更高水平。

支持性措施

  • 气道管理:可使用高容量低压套囊气管导管,套囊压力应维持≤20 cmH₂O;建议床头抬高 30-45°。
  • 呼吸同步:触发通气时应目标为患者 - 呼吸机同步,设置合适的流量切换灵敏度和上升时间。
  • 其他:建议对通气患儿进行气道湿化,尽量减少死腔装置,避免常规手控通气。

不同疾病状态的通气建议

  •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常规通气失败时可考虑高频振荡通气(HFOV),可逆性疾病常规和 / 或 HFOV 失败时可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 阻塞性疾病:NIV 可在插管前考虑,平台压应限制在≤30 cmH₂O,避免使用高频喷射通气。
  • 限制性疾病:可考虑较高呼吸频率以补偿低潮气量,平台压可放宽至 29-32 cmH₂O。
  • 心脏疾病:使用镇静和肌松剂时应谨慎,需仔细滴定通气设置,无法推荐特定 PEEP 水平。

撤机与拔管

  • 缺乏数据支持任何撤机方法的优越性,也无法推荐常规使用拔管前准备测试。
  • 建议在撤机过程中尽量保持自主呼吸,特别是慢性通气患儿。
这些建议反映了当时的临床证据和专家共识,为重症儿童机械通气管理提供了标准化框架,但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研究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