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加拿大心脏和脑卒中基金会(HSFC)联合加拿大脑卒中联盟发布了《加拿大脑卒中最佳实践共识声明:妊娠期急性脑卒中管理》,该共识由多学科专家合作制定,旨在规范妊娠期及产褥期急性卒中的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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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急性卒中管理决策应基于卒中类型、症状严重程度和患者医疗状况。孕妇急性卒中的管理需要卒中团队与产科团队紧密协作,缺乏相应专科的机构应制定紧急协作管理路径或考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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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评估:对育龄期急性卒中女性,需迅速通过病史、末次月经等确定怀孕可能性,检测妊娠状态不应延迟影像学检查或急性卒中治疗决策。应尽快确定孕周,以便提供合适的管理策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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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控制:对于有神经系统症状且有子痫前期病史的女性,快速识别和治疗高血压至关重要,建议将收缩压维持在 < 160 mmHg。
孕妇到达医院后应尽快接受脑和脑血管系统成像检查,以明确卒中类型和病因。但需注意,不建议使用造影剂钆来评估脑卒中,以避免对胎儿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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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血性卒中:rt-PA 相对分子质量较大,不易透过胎盘,半衰期短。当收益大于风险时,可考虑使用 rt-PA 进行静脉溶栓。对于精心挑选的患者,妊娠不应成为血管内机械取栓术的禁忌证。急性缺血性卒中管理期间不建议使用治疗性抗凝,以降低出血转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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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性卒中:治疗重点是控制颅内压和防止再出血。可使用拉贝洛尔和肼屈嗪等药物进行急性血压管理,将血压维持在 160/110 mmHg 以下,以降低孕产妇的脑损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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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管理应考虑母婴双方的福祉,避免过度深麻醉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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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痫前期患者,剖宫产时全身麻醉与神经轴麻醉相比,卒中风险增加。因此,应根据患者整体风险考虑麻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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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降低颅内压,过度通气应保持在 PaCO2 25-30 mmHg 的范围内,因为妊娠期间正常的 PaCO2 范围降至 30-32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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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病史不是阴道分娩的绝对禁忌证,应根据先前卒中的病因和 Valsalva 动作(如用力屏气)带来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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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无动脉瘤诊断或分娩前一周内未进行神经外科干预,可考虑阴道分娩。但在神经外科干预前,应考虑剖宫产,妊娠 28-32 周后如需开颅手术,也应先进行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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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应根据卒中病因适当启动二级预防策略,如抗血小板治疗、控制血压等,以降低血栓并发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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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告知临床医生和患者,血栓风险在传统的产后 6 周后仍持续存在,对于高风险女性,可考虑延长预防性抗凝治疗的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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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需求和社会角色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