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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2017版)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4 09:06浏览:

《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2017 修订版)》由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高血压联盟组织专家修订,旨在规范急诊高血压的诊断和治疗。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

急诊高血压涵盖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两个概念。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急剧升高,伴随有靶器官损害或功能障碍的紧急情况;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急性损害。

治疗原则

  • 迅速评估病情,区分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进行针对性治疗。
  • 高血压急症治疗需遵循迅速平稳降低血压、控制性降压、合理选择降压药物的原则。

血压控制节奏和目标

  • 第一目标:在 30-60 分钟内将血压降低到一个安全水平,第 1-2 小时使平均动脉血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 25%。
  • 第二目标:在达到第一目标后,2-6 小时将血压降至约 160/100mmHg。
  • 第三目标:若第二目标血压可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在 24-48 小时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

不同疾病的降压目标

疾病类型 降压目标
高血压脑病 给药开始 1 小时内将 SBP 降低 20%-25%,不大于 50%,最终控制在 160-180/100-110mmHg
缺血性脑卒中 准备溶栓患者 SBP<180mmHg,不溶栓患者 24 小时内降压需谨慎,急性期降低 SBP 到 140mmHg 是安全的
蛛网膜下腔出血 高于基础血压的 20% 左右,避免低血压,动脉瘤处理前可将 SBP 控制在 140-160mmHg
急性心力衰竭 早期数小时应迅速降压,降压幅度在 25% 以内,SBP<90mmHg 禁用血管扩张剂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130/80mmHg,DBP>60mmHg,MAP 降至 60-100mmHg
子痫前期和子痫 <160/110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者血压应 < 140/90mmHg,且不低于 130/80mmHg
围术期高血压 年龄≥60 岁患者 < 150/90mmHg,年龄 < 60 岁患者 < 140/90mmHg,术中血压波动幅度不超过基础血压的 30%

静脉降压药物选择

  • 硝普钠:0.5-10μg/(kg・min) 静脉滴注,起效迅速,适用于高血压急症、急性心力衰竭等,但高血压脑病、脑出血等患者慎用。
  • 尼卡地平:0.5-10μg/(kg・min) 静脉滴注,适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紧急处理、高血压急症等,脑卒中急性期颅内压升高者慎用。
  • 乌拉地尔:10-50mg IV 负荷量,之后静脉泵入,初始速度可达 2mg/min,维持给药速度为 9mg/h,适用于高血压危象、围手术期高血压等。
  • 肼屈嗪:每 4-6h 静推 10-20mg,每次最大剂量 40mg,适用于高血压急症、妊娠期高血压等,主动脉瘤、脑中风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