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2017 修订版)》由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高血压联盟组织专家修订,旨在规范急诊高血压的诊断和治疗。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急诊高血压涵盖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两个概念。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急剧升高,伴随有靶器官损害或功能障碍的紧急情况;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急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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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评估病情,区分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进行针对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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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治疗需遵循迅速平稳降低血压、控制性降压、合理选择降压药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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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目标:在 30-60 分钟内将血压降低到一个安全水平,第 1-2 小时使平均动脉血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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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标:在达到第一目标后,2-6 小时将血压降至约 160/10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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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目标:若第二目标血压可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在 24-48 小时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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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普钠:0.5-10μg/(kg・min) 静脉滴注,起效迅速,适用于高血压急症、急性心力衰竭等,但高血压脑病、脑出血等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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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卡地平:0.5-10μg/(kg・min) 静脉滴注,适用于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紧急处理、高血压急症等,脑卒中急性期颅内压升高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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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地尔:10-50mg IV 负荷量,之后静脉泵入,初始速度可达 2mg/min,维持给药速度为 9mg/h,适用于高血压危象、围手术期高血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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肼屈嗪:每 4-6h 静推 10-20mg,每次最大剂量 40mg,适用于高血压急症、妊娠期高血压等,主动脉瘤、脑中风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