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N 临床实践指南中关于心理痛苦处理的部分内容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心理痛苦的定义
心理痛苦是一种多因素导致的不愉快体验,涵盖心理(认知、行为、情感)、社会、精神和 / 或身体等多个维度,会干扰个体有效应对癌症、身体症状及治疗的能力,表现可从常见的脆弱、哀伤、恐惧到焦虑、抑郁、社会分离、存在危机和精神危机等。
筛查工具
NCCN 推荐使用心理痛苦温度计(DT)和问题列表(PL)进行筛查。心理痛苦温度计类似视觉模拟评分尺,以 0-10 分表示心理痛苦程度,0 分为无痛苦,10 分为极度痛苦。问题列表则涵盖身体问题、物质使用、记忆力或注意力、性健康、进食变化等多方面内容。一般以 DT 截断值≥4 分作为存在心理痛苦的判断标准,提示需要进一步评估和干预。
处理策略
轻度心理痛苦
多团队协作:组建包括肿瘤科医生、护士、肿瘤科高级护士、社会工作者等的初级合作小组。
干预措施:给予建立信任、连续护理、心理教育、团体或个体咨询、家庭或夫妻咨询、运动、药物治疗、补充和整合治疗(如放松、冥想、音乐和舞蹈等),并跟踪评估,动态调整措施。
中重度心理痛苦
心理健康服务:由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等进行心理或精神状态评估,根据情况给予抗精神药物治疗、电休克治疗、认知康复和家庭支持,对有自杀或伤人风险患者可考虑住院治疗。
社会工作和咨询服务:社会工作者通过对患者和家庭教育、支持性团体、性健康或悲伤咨询和心理治疗,利用社区资源,教授问题解决技巧、提供支持保护服务。
宗教照护:由具备职业资格的宗教人士对涉及死亡、信仰等宗教相关问题进行评估,实施灵性咨询、仪式、祷告等支持护理。
其他要点
文化与多样性:重视在痛苦管理中纳入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的文化因素。
症状监测:临床健康结局测量应包括心理社会领域的评估,如生活满意度等。
转诊与协作:不同专业人员需密切协作,根据患者问题性质及时转诊,如心理问题转诊至精神科,社会问题转诊至社会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