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中国台湾卒中学会(TSS)发布的该指南,是在 2015 年版指南基础上结合血管内血栓切除术等新治疗手段的临床证据更新而来,核心是按患者是否接受急性再灌注治疗分类制定血压管理方案,同时明确了基础降压药的使用原则,以下是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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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受急性再灌注治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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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控制阈值:这类患者无需常规主动降压。仅当收缩压>220mmHg 时,才需考虑干预;若血压达到 220/120mmHg 这一极高水平,发病最初 24 小时内将血压适度降低 15% 是较为合理的选择,避免快速大幅降压导致脑灌注不足,加重缺血半暗带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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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降压药使用:指南特别强调,既往规律服用降压药的患者,在急性期前 24 - 72 小时可继续维持原有用药方案。除非出现低血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特殊情况,否则无需停用,以防突然停药引发内皮功能紊乱、卒中复发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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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静脉溶栓治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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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血压目标:溶栓治疗前需将血压控制在 185/110mmHg 以内,以此降低溶栓后颅内出血的风险;溶栓开始后至治疗结束后的 24 小时内,需进一步将血压维持在 180/105mmHg 以下,且在此期间要加强血压监测,前 2 小时每 5 分钟监测一次,之后 6 小时每 30 分钟一次,后续 16 小时每小时一次,及时应对血压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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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的降压药物:优先选用起效快、作用时间短的静脉短效药物,方便调控血压。比如可选用 10 - 20mg 拉贝洛尔在 1 - 2 分钟内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一次;也可用尼卡地平以 5mg/h 的速度静脉输注,每 5 - 15 分钟可根据血压情况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 15m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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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血管内血栓切除术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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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血压管控:术前及术中需将血压控制在 180/105mmHg 以下,避免血压过高增加手术中血管损伤或出血风险。若手术顺利实现血管开通(达到 mTICI 2b/3 级标准),术后建议将收缩压控制在 140mmHg 以下,减少过度灌注综合征的发生概率;若血管再通效果不佳,则不建议将血压控制过低,防止影响缺血区域的血液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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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特殊并发症患者
若患者同时合并急性冠状动脉事件、急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等情况,急性期初始血压降低 15% 通常是安全的。此类患者需结合并发症治疗需求,选用合适的降压药物,在控制卒中相关血压的同时,兼顾并发症的病情控制,避免单一降压忽视其他严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