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árány 协会与国际头痛协会于 2021 年更新的前庭性偏头痛诊断标准,延续了 2012 年版本的核心框架,仍分为前庭性偏头痛和很可能的前庭性偏头痛两类,该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症状关联细节,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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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庭性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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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庭症状发作:至少出现 5 次中度或重度的前庭症状,每次发作持续 5 分钟 - 72 小时。其中中度症状指影响但未限制日常活动,重度则是严重限制日常活动;符合要求的前庭症状包括自发性眩晕、位置性眩晕、视觉诱发性眩晕等,也涵盖头部运动诱发的非眩晕性头晕伴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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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头痛病史:当前存在或既往有符合《国际头痛分类第三版》(ICHD - 3)诊断标准的伴先兆或不伴先兆的偏头痛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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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关联:至少 50% 的前庭症状发作时,会伴随一项及以上偏头痛样症状。比如头痛具备单侧、搏动性、中度或重度疼痛、日常体力活动加重这几个特征中的两项;或是发作时出现畏光、畏声症状;亦或是有视觉先兆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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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其他病因:患者的症状不能用另一种前庭疾病,或是 ICHD 分类中的其他疾病更好地解释,需通过相关临床检查排除其他可能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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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的前庭性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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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庭症状发作:同样需满足至少 5 次中度或重度的前庭症状发作,且每次发作持续 5 分钟 - 72 小时,前庭症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界定与前庭性偏头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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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符合核心关联条件:仅满足前庭性偏头痛诊断标准中 “偏头痛病史” 和 “发作时伴偏头痛样症状” 这两项中的一项,不满足两项同时存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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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其他病因:与前庭性偏头痛的要求相同,患者的症状无法用其他前庭疾病或 ICHD 分类中的其他疾病进行更合理的解释。
该更新标准进一步细化了症状关联的判定规则,同时通过 “很可能的前庭性偏头痛” 这一分类,覆盖了症状不够典型但高度疑似的病例,既保证了诊断的严谨性,也降低了漏诊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