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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英国风湿病学会《孕期和哺乳期用药-免疫调节抗风湿药物和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3-27 08:41浏览:

一般原则

  1. 孕前咨询:所有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都应进行孕前咨询,优化怀孕前的疾病控制,就怀孕时间以及怀孕前、中、后的药物治疗提供建议,包括避孕(1a 级,证据强度 99.5%)。
  2. 避免禁忌药物:如果女性计划怀孕,应避免使用妊娠不相容药物(1a 级,证据强度 100%)。
  3. 风险和益处讨论:所有参与患者护理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都应讨论并明确记录药物治疗对母亲和胎儿的风险和益处(1a 级,证据强度 99.5%)。
  4. 药物切换:妊娠禁忌的免疫调节药物应在受孕前换成妊娠相容的替代药物,以确保维持对新药物的疾病控制(1a 级,证据强度 100%)。
  5. 母体疾病优先:当没有适合妊娠的药物时,控制严重 / 危及生命的母体疾病应优先于对潜在胎儿结局的关注(1b 级,证据强度 99.0%)。
  6. 生物制剂使用:如果需要控制活动性 / 严重母体疾病(1b 级,证据强度 98.5%),所有生物 DMARD 可在整个妊娠期间继续使用。
  7. 婴儿免疫计划:婴儿在子宫内暴露于生物 DMARD 后的免疫接种时间表将取决于暴露时间、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持久性、药物的作用机制以及活疫苗(1c 级,证据强度 99.5%)。
  8. 最小有效剂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的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类固醇来维持母体疾病抑制,对于停药后疾病发作风险较低的女性,可考虑在妊娠期间停药(1b 级,证据强度 100%)。
  9. 男性用药:一些药物可能会降低男性的生育能力,但尚无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人类父亲的药物暴露与不良胎儿发育或妊娠结局有关。

常用药物使用建议

  1. 羟氯喹:是计划怀孕且需要治疗的风湿病妇女的首选抗疟药,在怀孕期间应继续服用 400 毫克 / 天的剂量(1b 级,证据强度 100%),与母乳接触相容(1b 级,证据强度 99.5%)。
  2. 泼尼松龙:与妊娠相容,是治疗妊娠期母体风湿病的首选皮质类固醇,需要与产科团队共同护理以监测母体血压和血糖(1b 级,证据强度 100%)。在可能的情况下,泼尼松龙的剂量应 < 20mg / 天,并逐渐减至控制母体疾病的最低有效剂量,并与妊娠期相容的类固醇保留药物联合使用(1c 级,证据强度 99.5%),与母乳接触相容(1b 级,证据强度 100%)。甲基泼尼松龙的胎盘转移率与泼尼松龙相似,因此预计与妊娠和母乳接触相容(2c 级,证据强度 99%)。
  3. 甲氨蝶呤:妊娠期应避免使用任何剂量的甲氨蝶呤,并在计划受孕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停用,届时应改用另一种妊娠兼容药物以确保维持母体疾病抑制(1a 级,证据强度 98%)。在受孕前 1 个月内接受低剂量(≤25 毫克 / 周)甲氨蝶呤治疗的女性,应继续补充叶酸(5 毫克 / 天)直至妊娠 12 周(1b 级,证据强度 99.5%)。服用低剂量(≤25mg / 周)甲氨蝶呤意外怀孕对胎儿的风险很小,应立即停药,继续补充叶酸(5 毫克 / 天),并仔细评估胎儿风险并考虑及早转诊至胎儿医学部门(1c 级,证据强度 100%)。虽然只有微量的甲氨蝶呤会排泄到母乳中,但由于理论风险和结果数据不足,不推荐将甲氨蝶呤用于母乳喂养(2c 级,证据强度 99%)。
  4. 柳氮磺吡啶:在整个怀孕期间都是相容的,建议在围孕期和妊娠早期使用叶酸 5 毫克 / 天(1b 级,证据强度 100%),与健康足月婴儿的母乳接触相容(1c 级,证据强度 99.5%)。
  5. 来氟米特:可能不是人类致畸剂,但仍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在受孕时或怀孕期间使用(1b 级,证据强度 98%)。考虑怀孕的女性应该停止使用来氟米特并接受标准的消胆胺清除,并改用适合怀孕的替代药物(1b 级,证据强度 98.8%)。如果发生意外受孕,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标准消胆胺清除,并考虑及早转诊至胎儿医学部门(1b 级,证据强度 99%)。母乳喂养时不推荐使用来氟米特(1c 级,证据强度 99.5%)。
  6. 硫唑嘌呤:在整个怀孕期间都是相容的(1b 级,证据强度 100%),与母乳接触相容(2c 级,证据强度 99.5%)。
  7. 环孢素:在整个怀孕期间都是相容的,需要监测母体血压、肾功能、血糖和药物水平(1b 级,证据强度 100%),与母乳接触相容(2c 级,证据强度 99.7%)。
  8. 他克莫司:在整个怀孕期间都是相容的,需要监测母体血压、肾功能、血糖和药物水平(2b 级,证据强度 100%),与母乳接触相容(2c 级,证据强度 99.8%)。
  9. 环磷酰胺:是一种已知的致畸剂和性腺毒性物质,只有在严重危及生命 / 器官的母体疾病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这种治疗,母体和胎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存在明显风险时,才应在妊娠期考虑(1b 级,证据强度 99.5%),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2c 级,证据强度 100%)。
  10. 吗替麦考酚酯:在怀孕期间仍然是禁忌的,计划怀孕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或在尝试怀孕前至少 6 周改用适合怀孕的替代品(1b 级,证据强度 100%)。在意外受孕的情况下,将吗替麦考酚酯换成妊娠兼容的替代品,并咨询当地专家以获得进一步的建议和风险评估(1b 级,证据强度 100%)。母乳喂养时不推荐使用吗替麦考酚酯(2c 级,证据强度 99.7%)。
  11.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与妊娠相容(1b 级,证据强度 99.5%),与母乳接触相容(2c 级,证据强度 100%)。
  12. 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在怀孕前或怀孕期间,无 / 低疾病活动的女性在使用已知存在胎盘转移的 TNF 抑制剂(如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戈利木单抗)时不需要转换为已知最小胎盘转移的替代 TNF 抑制剂(赛妥珠单抗)(1b 级,证据强度 100%)。赛妥珠单抗与妊娠期相容,与其他 TNF 抑制剂相比没有或最小的胎盘转移,并且不需要对婴儿疫苗接种计划进行任何改变(1b 级,证据强度 100%)。被认为在怀孕期间停用 TNF 抑制剂后疾病突发风险较低的妇女可以在 20 周时停用英夫利昔单抗,在 28 周时停用阿达木单抗和戈利木单抗,在 32 周时停用依那西普,以便足月婴儿可以正常按照英国计划在 8 周接种轮状病毒疫苗(1b 级,证据强度 99.5%)。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或戈利木单抗可在整个怀孕期间继续使用,以维持母体疾病控制,在这些情况下,婴儿 6 个月大之前应避免接种活疫苗(1b 级,证据强度 100%)。如果在怀孕期间停用 TNF 抑制剂,在没有感染或手术并发症的情况下,无论母乳喂养状态如何,都可以在产后尽快重新开始,以确保控制母体疾病(1c 级,证据强度 99.5%)。
 
该指南为孕期和哺乳期使用免疫调节抗风湿药物和皮质激素类药物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有助于医生和患者在治疗决策中更好地平衡母体疾病控制和胎儿及婴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