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发布的《急性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APACG)糖皮质激素治疗的使用操作专家共识》,核心是在快速降眼压基础上,规范糖皮质激素(GC)的使用时机、方式、疗程与安全管理,以减轻炎症、稳定血 - 房水屏障、减少粘连与瘢痕,以下为结构化解读。
一、核心定位与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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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位:GC 是 APACG 急性发作期的辅助抗炎治疗,需与降眼压药物 / 手术联合,不可单独用于降眼压;核心价值是减轻虹膜睫状体炎、稳定血 - 房水屏障、抑制纤维蛋白渗出、减少虹膜粘连与术后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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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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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优先:先将眼压降至安全范围(通常<30mmHg)再启用 GC,避免高眼压下炎症加剧与 GC 致眼压升高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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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为主:首选局部滴眼液,全身用药仅限严重炎症或手术前后短期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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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适量:避免长期使用,防止激素性青光眼、白内障等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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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调整:根据炎症程度、眼压控制情况、全身基础疾病调整方案。
二、适应证与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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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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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发作期伴明显前房炎症(房水闪辉、纤维素渗出、虹膜后粘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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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控制后仍有持续性炎症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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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后(如周边虹膜切开 / 切除术、小梁切除术)预防炎症与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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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葡萄膜炎、术后反应重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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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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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GC 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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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控制的严重感染(如角膜溃疡、眼内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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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结核、真菌性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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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重度糖尿病、骨质疏松、精神病史等,需严格评估风险。
三、药物选择与使用方案
(一)局部用药(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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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代表药物 |
浓度 |
使用方法 |
适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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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抗炎 |
氟米龙 |
0.1% |
发作期 4 次 / 日,炎症控制后渐减,疗程 1-2 周 |
轻度炎症、角膜上皮水肿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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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度抗炎 |
地塞米松 |
0.1% |
发作期 4-6 次 / 日,症状缓解后改为 2-3 次 / 日,疗程 2-3 周 |
中度炎症、有纤维蛋白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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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效抗炎 |
醋酸泼尼松龙 |
1% |
发作期 6-8 次 / 日,短期使用(≤1 周)后快速减量 |
重度炎症、术前准备 |
(二)全身用药(仅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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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严重前房积脓、虹膜后粘连广泛、术后炎症反应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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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用法:地塞米松注射液 5-10mg/d 静脉滴注,或口服泼尼松 30-60mg/d,疗程 3-5 天,症状控制后迅速停药,避免全身副作用。
(三)疗程与减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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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发作期:炎症明显时足量使用,症状缓解(房水闪辉消失、眼压稳定)后每 2-3 天减量 1 次,总疗程通常不超过 4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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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术前 1-2 天开始,术后持续 3-5 天,根据反应快速减量至停药。
四、关键操作要点与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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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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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控制前:仅在严重炎症影响角膜透明或房角评估时,短期低浓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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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控制后(<30mmHg):立即开始规范抗炎,避免炎症导致房角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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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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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降眼压药(β 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α 受体激动剂、缩瞳剂)联用,确保眼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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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联合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滴眼液,增强抗炎效果,减少 GC 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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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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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期间每日监测眼压、前房反应、角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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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眼压升高>5mmHg,需增加降眼压药或减量 GC;炎症无改善则升级 GC 或联合全身用药。
五、安全管理与并发症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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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并发症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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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性眼压升高:用药期间密切监测,必要时加用降眼压药或换用低眼压风险的 GC(如氟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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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避免长期使用,定期检查晶状体,必要时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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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风险:合并抗菌药物,禁用于角膜溃疡等感染性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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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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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患者:优先局部用药,全身用药需监测血糖,及时调整降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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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 骨质疏松者:避免全身长期使用,局部用药选择低渗透、短效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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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 / 孕妇:慎用全身 GC,局部用药选择安全性高的氟米龙,严格控制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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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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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炎症完全消退(房水闪辉阴性、无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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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稳定在目标范围(通常<21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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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药物不良反应,可逐步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反跳。
六、临床应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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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发作期:快速降眼压(药物 / 前房穿刺)→ 眼压<30mmHg 后启动局部 GC → 联合 NSAIDs → 监测炎症与眼压 → 逐步减量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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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术前 1-2 天局部 GC 准备 → 术后继续 3-5 天 → 快速减量 → 术后 1 周评估炎症与眼压。
该共识明确了 GC 在 APACG 中的辅助定位,强调 “眼压优先、局部为主、短期适量”,为临床规范抗炎、减少并发症提供了可操作路径,尤其适合基层医院优化急性青光眼发作期的综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