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在骨科和运动医学相关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2017 年修订版)》深度解读
本共识由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医师分会运动医学专业委员会制定,刊发于《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17 年第 9 卷第 11 期,是在 2012 版基础上结合新增循证证据修订的权威临床应用规范,核心是细化作用机制、明确适用边界、规范操作流程,同时纳入《骨关节炎临床路径(2016 年版)》,成为临床核心参考依据。
一、修订核心背景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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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依据:总结 2012 版应用实践,整合国内外新增循证医学证据,参考国外同类指南更新要点,由全国 20 余位骨科与运动医学专家研讨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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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解决临床应用不规范、适应证把握不准、操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不同场景下玻璃酸钠(HA)使用提供可落地的实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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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升级:正式确立 HA 在骨关节炎(OA)、运动损伤、关节镜术后等场景的规范化治疗地位,明确其替代 / 补充镇痛方案的临床价值。
二、核心作用机制(2017 版重点更新)
相较 2012 版,2017 版对机制进行系统化拆解与新增补充,突破单一 “润滑” 认知,明确多靶点作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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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维度 |
核心机制 |
更新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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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介导调控 |
结合 CD44、RHAMM 受体,抑制 IL-1β、MMPs、PGE2 等炎性介质释放 |
新增软骨下骨保护作用,渗透至软骨下骨发挥抗炎、抗凋亡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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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质修复促进 |
推动软骨细胞合成蛋白聚糖、糖胺聚糖,修复软骨基质 |
2017 版新增,明确 HA 对软骨基质合成的主动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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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适配保护 |
提升滑液黏弹性,低负荷润滑、高负荷转换为弹性缓冲应力 |
细化非牛顿流体特性,区分不同运动状态下的力学保护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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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炎镇痛调节 |
下调 TNF-α、IL-6 等促炎因子,降低痛觉神经敏感度 |
明确镇痛与抗炎的协同机制,支撑长期疗效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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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保护 |
减少半月板磨损,辅助修复损伤半月板 |
2017 版新增,拓展运动损伤场景应用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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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源性激活 |
刺激滑膜细胞分泌内源性 HA,改善病理性滑液性状 |
完善长效作用机制,解释疗程后疗效持续原因 |
三、临床应用规范解读
(一)精准适应证(分级分层,覆盖 9 大类场景)
共识以OA 为核心,延伸至运动损伤、术后康复,明确适用人群与病情阶段,相比旧版更强调时机与分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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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节 OA非急性肿胀期,优先适配 K-L Ⅰ~Ⅲ 级轻中度 OA(膝、肩、踝、髋、肘、腕等),缓解疼痛、改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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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AIDs 等镇痛药禁忌或疗效不佳患者,作为替代镇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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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全膝关节置换(TKA)或需延缓手术时间的重度膝 OA(K-L Ⅳ 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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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节 OA 关节镜清理术后,减轻术后疼痛、加速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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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损伤镜下修整成形术后,缓解短期疼痛,减少 NSAIDs 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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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肩、肩峰下撞击综合征、肩袖部分损伤及对应术后,改善肩关节活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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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髋臼撞击综合征,对症缓解症状(无法延缓疾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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踝关节距骨骨软骨损伤术后,辅助纤维软骨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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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上肌腱腱病、跟腱腱病、扳机指等肌腱病,预防粘连、减轻疼痛。
(二)严格禁忌证(临床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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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忌:关节内感染、穿刺部位皮肤破溃感染、凝血功能严重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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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 / 相对禁忌:对禽类、蛋类过敏者;未明确病因的关节明显肿胀、积液患者,需先排查感染、痛风等问题再评估。
(三)标准化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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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路径:关节内疾病行关节腔注射,肌腱病注射至病变腱鞘 / 滑囊,严禁注入软组织;注射前常规抽除关节积液,严格无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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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疗程:单关节每次 1 支,每周 1 次,3~5 周为 1 个疗程(按药品说明书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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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治疗:符合适应证且病情需要,间隔 6~12 个月可重启疗程,避免频繁注射。
四、安全性与临床价值解读
(一)不良反应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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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安全性优异,生物相容性佳,可在体内完全代谢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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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反应:局部轻中度疼痛、肿胀积液,发生率1%~15%,多为一过性,1~3 天可自行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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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反应:头痛、低热、药疹,对症处理后可快速恢复,无严重远期不良事件报道。
(二)核心临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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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层面:注射后 5~13 周疼痛改善率达 11%~54%,可长期维护关节功能,适配慢性关节疾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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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价值:减少 NSAIDs 用量,降低胃肠道、心血管等药物不良反应,适配老年、有消化道溃疡 / 心脑血管病史的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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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价值:早中期 OA 应用具备良好成本效益,可延缓关节置换手术时间,减轻医疗负担。
五、2017 版 vs 2012 版 关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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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维度 |
2012 版 |
2017 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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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机制 |
侧重润滑、基础抗炎 |
新增软骨下骨保护、半月板保护、基质合成促进,完善受体介导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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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
聚焦膝 OA,范围较窄 |
拓展至多关节 OA、全品类运动损伤、多类型术后康复,明确 K-L 分级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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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时机 |
无明确肿胀期限制 |
限定 OA非急性肿胀期使用,规避急性期加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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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
疗程建议模糊 |
明确 3~5 周疗程、6~12 个月重复间隔,细化注射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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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规范 |
无统一术语 |
明确疗效评估标准,联动临床随访与疗效判定 |
六、临床实操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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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预判:K-L Ⅰ~Ⅲ 级 OA、无严重关节畸形患者疗效更优;重度 OA 以延缓手术、缓解症状为主要目标,不追求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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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方案:可与物理治疗、康复训练联用,不建议与其他关节腔注射药物随意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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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评估:疗程结束后 4~6 周评估疼痛、关节活动度,结合影像学复查判断软骨修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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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规避:HA 为对症辅助治疗,无法逆转晚期 OA 软骨坏死,不可替代关节置换等根治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