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HM)相关更新
监测方面
HM-1:监测部分第 3 点修订为 “系统性激素避孕(首选口服避孕药至少 6 个月)”;脚注 a 修订为 “…… 然后进行胸部 / 腹部 / 盆腔(C/A/P)CT 增强扫描和脑部 MRI(有或无增强),并按 GTN 处理……”
HM-2:持续性葡萄胎后 GTN 的监测部分,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频率修订为 “每 2 周一次,直至连续 3 次检测正常,然后每月 1 次,持续 6~12 个月”;脚注 j 修订为 “…… 如果胸部 X 线显示转移,需进行 C/A/P CT 增强扫描和脑部 MRI(有或无增强)。”
治疗方面
HM-1:对于完全性葡萄胎,若患者不希望保留生育能力,可考虑子宫切除术联合输卵管切除术作为初始治疗方法。
HM-2:对于持续性葡萄胎后 GTN,若患者无子宫外疾病,可考虑重复刮宫 (重新评分(WHO 标准)≤4)、子宫切除术联合输卵管切除术或单药全身治疗。
妊娠滋养细胞肿瘤(GTN)相关更新
检查方面:第 4 点检查内容的子项修订为 “脑部 MRI(首选,有或无增强)或在有肺转移时进行 CT 增强扫描;盆腔超声或 MRI(有和无增强)”。
低风险 GTN 治疗:低风险 GTN 确诊且对初始治疗反应良好的情况下,后续治疗路径修订为 “hCG 水平平台期 < 10%(3 个治疗周期内变化 < 10%)”,同时移除了脚注中关于 “hCG 平台期在治疗期间可定义为 3 个治疗周期内 hCG 下降 < 10%” 的内容,并将其添加到算法中。
持续性 GTN 治疗:治疗路径中的 “额外治疗” 部分修订为 “重复检查以评估转移、WHO 和……”
高风险 GTN 治疗
方案调整:EMA/CO 方案用于治疗脑转移时,新增箭头子项 “考虑对部分患者进行开颅手术,特别是孤立性转移或需要急性手术减压的情况”。
周期改变:反应评估部分的顶级路径修订为 “正常 hCG 水平:继续全身治疗方案 2~3 个周期(之前为 3~4 个周期)”。
中间型滋养细胞肿瘤(PSTT 和 ETT)治疗:非转移性(期)路径修订,如果患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距上次妊娠间隔 < 2 年、无坏死、浅表浸润、有丝分裂计数≤5/10 高倍视野),则治疗方案有相应规定;如果患者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距上次妊娠间隔≥2 年、有坏死、深部浸润、有丝分裂计数>5/10 高倍视野),则考虑按转移性疾病路径进行系统性治疗。
系统性治疗
药物替代:脚注 a 修订,增加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物类似物是非格司亭和培非格司亭的合适替代品”。
方案调整:对于最高风险患者,考虑 EMA/EP 或 EP/EMA 方案;对于疾病对 EMA/CO 有反应但 hCG 水平处于平台期或再次升高的患者,EMA/EP(或 EP/EMA)方案被认为是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甲氨蝶呤耐药治疗:首选方案中,TP/TE 方案(紫杉醇、顺铂 / 紫杉醇、依托泊苷,每 2 周重复),交替用药部分修订为 “培非格司亭 6mg 皮下注射,第 2 天和第 16 天;或非格司亭 5mcg/kg,第 2~6 天和第 16~20 天”;VIP 方案(依托泊苷、异环磷酰胺、顺铂,每 3 周重复),第 4 点修订为 “培非格司亭 6mg 皮下注射,第 5~6 天;或非格司亭……”;BEP 方案(博来霉素、依托泊苷、顺铂,每 3 周重复),第 4 点修订为 “培非格司亭 6mg 皮下注射,第 8~6 天;或非格司亭 5mcg/kg 皮下注射,第 6~14 天”;ICE 方案(异环磷酰胺、卡铂、依托泊苷),第 4 点修订为 “培非格司亭 6mg 皮下注射,第 4 天;或非格司亭 300mcg 或 5mcg/kg 皮下注射,第 6~14 天”。其他推荐方案中,TIP 方案(紫杉醇、异环磷酰胺、顺铂,每 3 周重复)新增 “培非格司亭 6mg 皮下注射,第 6 天;或非格司亭 5mcg/kg 皮下注射,第 6~14 天”。
妇科幸存者原则
身体影响:既往盆腔放疗可能导致骨质流失,增加骨盆骨折风险。考虑进行骨密度检测,并预防性使用双膦酸盐,特别是对于骨质疏松患者。
临床方法:对于绝经前患者,应考虑激素替代疗法;对于治疗相关的绝经,应考虑激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