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与核心目标
高血压是县域人群最常见的慢性病,也是脑卒中、心肌梗死、慢性肾脏病等严重并发症的首要危险因素,其致残率、致死率高,但县域内普遍存在群众认知不足、基层诊疗能力薄弱、患者治疗依从性差、随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均偏低。为此,方案核心目标明确为三点: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二是提升县域高血压筛查、诊断、治疗及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整体控制率;三是通过全周期管理降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减轻患者及社会医疗负担。
二、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基于县域医疗资源分布特点,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的差异化职责,形成“网底筛查随访-中间诊疗管理-核心攻坚救治”的协同体系,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一)村卫生室:网底基础,聚焦筛查与随访
作为最基层服务单元,核心承担“早识别、强随访、促依从”职责:一是开展高血压健康宣教,提升群众低盐饮食、规律运动等健康意识;二是针对高危人群进行初步筛查,识别疑似高血压患者;三是对已确诊的稳定期患者进行长期随访,包括定期监测血压、指导生活方式、监督用药依从性,避免擅自停药或调药;四是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启动上转流程,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调整用药;五是有条件的可开展中医药早期干预,如食疗建议、穴位按摩等。针对村医操作特点,方案建议配备智能辅助设施,方便信息上传与查询。
(二)乡镇卫生院:中间枢纽,聚焦诊断与规范管理
扮演“承上启下”关键角色,核心职责包括:一是开展辖区内高血压常规筛查和初步诊断,具备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等基础检查能力,可完成简易高血压危险分层;二是参照基层高血压诊疗指南,对患者进行规范化药物治疗,优先选用医保内国家基本药物;三是接收县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展后续随访管理和并发症初步筛查;四是指导村卫生室开展工作,负责村级医务人员中医药技术培训;五是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及时录入电子信息并与居民健康档案衔接,实现动态跟踪。
(三)县级医院:核心诊疗,聚焦攻坚与技术支撑
作为县域高血压诊疗核心,负责解决复杂病例和技术难题:一是承担高血压急症、合并心脑血管疾病、难治性高血压等重症患者的救治;二是对基层转诊的初诊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血压水平、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合并疾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需结合辨证分型制定中西医结合方案;三是接收基层上转的疑难病例,如疑似继发性高血压、血压波动难以控制或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必要时向上级医院转诊;四是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质量控制;五是牵头建立县域高血压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诊疗数据互联互通。加入县域医共体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分级诊疗路径与双向转诊标准
(一)核心诊疗路径
构建“筛查-诊断-治疗-管理-转诊”全流程闭环:①筛查阶段:村卫生室督导高危人群到乡镇卫生院筛查,识别疑似患者;②诊断阶段:乡镇卫生院初步诊断,复杂或疑难病例上转至县级医院明确诊断;③治疗阶段:县级医院制定方案,急症或重症患者在县级医院救治,稳定后下转;④管理阶段: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开展长期随访管理,动态调整方案;⑤转诊阶段:根据病情变化双向流转,确保重症及时救治、轻症就近管理。
(二)双向转诊标准
1. 上转标准(基层→上级): -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初次筛查疑诊高血压或高危人群需明确诊断者;血压控制不佳、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需调整方案者;重度高血压缺乏药物控制者;疑似高血压急症及亚急症者。 - 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初诊患者血压≥180/110mmHg经短期处理无法控制,或发病年龄<30岁、妊娠哺乳期女性、伴大量蛋白尿等疑似继发性高血压特征者;随访中3种及以上降压药足量使用1个月仍未达标,或出现心脑肾并发症、难以处理的药物不良反应者;急诊情况(如血压≥180/110mmHg伴剧烈头痛、呕吐、肢体瘫痪,或意识模糊、胸背部剧痛等);有中医药治疗需求但基层无法满足,或中医药治疗效果不佳者。其中急性冠脉综合征疑似患者需最快速度转诊至有PCI能力的机构。
2. 下转标准(上级→基层): - 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固定且病情稳定者;合并并发症经治疗后稳定者;中医药治疗方案确定且病情稳定者,适合基层后续诊疗者。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稳定,近期无需调整,仅需长期随访和用药督导的患者。
四、筛查、诊断与评估规范
(一)重点人群筛查
采用机会性筛查与诊室筛查结合,优先覆盖高危人群,包括:高血压前期(收缩压120-139mmHg/舒张压80-89mmHg)、年龄≥45岁、BMI≥24kg/m²或中心性肥胖(男性腰围≥90cm、女性≥85cm)、有高血压家族史、高盐饮食、长期饮酒、吸烟、缺乏运动、长期精神紧张,以及合并血脂异常、糖尿病者。筛查频率建议:20-40岁成年人每2-5年1次,40岁及以上每年至少1次,高危人群每6个月1次,住院患者入院时或24小时内检测。
(二)诊断与风险评估
1. 诊断标准:非同日3次血压测量≥140/90mmHg即可确诊,按血压水平分为1级(140-159/90-99mmHg)、2级(160-179/100-109mmHg)、3级(≥180/≥110mmHg)及单纯收缩期高血压(≥140/<90mmHg),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以较高级别为准。 2. 血压测量规范:建议在诊室使用经国际标准化认证的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3. 风险分层:结合患者血压级别、危险因素(如吸烟、糖尿病)、靶器官损害(如左室肥厚、蛋白尿)及临床疾病,进行简易危险分层,为治疗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4. 中医评估:遵循“四诊合参”,参照相关中医诊疗指南辨证分型,为中医药干预提供支撑。
五、核心治疗与管理措施
(一)稳定期治疗原则
1. 启动药物治疗时机:1级高血压低危患者先进行1-3个月生活方式干预,血压仍≥140/90mmHg时启动药物治疗;1级高血压高危患者及2级及以上高血压患者,无论危险因素如何,均立即启动药物治疗。 2. 药物选择:优先选用医保内国家基本药物,包括钙通道阻滞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及单片固定复方制剂(SPC),尽可能选择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物。 3. 安全用药:关注药物禁忌证(如ACEI、ARB禁用于双侧肾动脉狭窄≥75%及妊娠者),高龄或虚弱老年人初始剂量宜小,降压速度不宜过快,避免低血压风险。
(二)高血压急症与亚急症处理
两者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急性靶器官损害:血压≥180/120mmHg且伴进行性心、脑、肾功能不全者为急症,需立即静脉降压治疗;无靶器官损害者为亚急症,可口服药物治疗。基层处理要点: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确诊急症后,立即呼叫救护车转诊,转诊前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开通静脉通路,静脉应用降压药控制血压,严禁舌下含服短效硝苯地平;县级医院根据受累靶器官及肝肾功能选择静脉药物,在不影响脏器灌注的前提下逐步降压。
(三)中医药干预
结合患者辨证分型(如痰湿阻滞、气滞血瘀等),合理选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或采用针灸、穴位按摩、食疗等非药物疗法,辅助改善血压水平。基层需在县级医院指导下规范开展,定期进行中医辨证评估,血压稳定者每3个月1次,不稳定者每2周至1个月1次。
(四)全周期管理规范
1. 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按规定频率随访,内容包括血压监测、症状评估、药物不良反应排查、生活方式指导,年度需进行全面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县域内信息共享。 2. 患者自我管理:指导患者使用合格上臂式自动血压计居家自测,如实记录结果;鼓励成立自我管理小组,交流经验;换季前及时复诊调整药物,避免血压波动;坚持低盐饮食、规律运动、戒烟限酒,减轻精神压力。
六、保障措施与实践意义
方案提出三大保障措施:一是信息化支撑,构建县域统一的高血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转诊患者信息互联互通、检查结果互认;二是技术培训,由县级医院牵头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技能和中医药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三是质量控制,建立包含知晓率、治疗率、达标率、转诊率等指标的考核体系,定期评估整改。
该方案的实施,能有效破解县域高血压管理“基层能力弱、转诊不顺畅、管理不连续”的难题,通过三级协同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疑难转上级”,逐步提升整体控制率,从源头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在县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