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发布的《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管理和疗效评估》共识指南,内容涵盖患者选择、治疗前准备、治疗过程管理、疗效评估和随访等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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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转诊:因 CAR - T 细胞制备过程有时间限制,患者应尽早转诊以进行 CAR - T 细胞治疗评估,这样能有更多时间考虑挽救性治疗,并优化与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的流程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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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虑:对于同时符合 CAR - T 细胞和 T 细胞衔接器(TCE)治疗条件的患者,推荐优先考虑 CAR - T 细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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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CAR - T 细胞治疗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但需考虑患者的体能状态和个体生理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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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患者:虽现有透析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但随着针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经验的增加,使用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的氟达拉滨清淋预处理后进行 CAR - T 细胞治疗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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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淋巴毒性药物: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前,挽救性治疗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淋巴毒性药物,如苯达莫司汀和高剂量环磷酰胺,以优化采集到的 T 细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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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脱期:考虑药物半衰期、对 T 细胞数量和功能的影响及临床可行的洗脱期。化疗药物一般需 14 天洗脱期,覆盖不到骨髓 5% 的放疗可能无需洗脱期,半衰期较短的皮质类固醇和免疫调节剂洗脱期可缩短为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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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管理:主要干预措施包括以退热药和液体复苏为主的支持性治疗。对于持续存在的 1 级 CRS 或早期、快速发作的 CRS,使用托珠单抗联合或不联合地塞米松。对于衰弱患者、高疾病负荷患者或 CAR - T 细胞输注时具有高水平炎症标志物的患者,使用托珠单抗的门槛应降低。类固醇激素用于 3 级或更高级别 CRS 或经 2 次及以上托珠单抗给药后仍持续存在的 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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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管理:在 CAR - T 细胞输注前进行基线脑部成像和全面神经评估。手写应作为 ICANS 评估的一部分。与神经科或神经重症监护病房密切合作进行神经监测。对于 ICANS 高风险患者,在 CAR - T 细胞输注后的第一个月内可使用预防性抗癫痫药物。
采用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的相关标准进行疗效评估,包括对血液学缓解、微小残留病(MRD)等方面的评估。通过定期检查骨髓、血液等样本,观察骨髓瘤细胞的数量变化、相关标志物的表达情况等,来判断 CAR - T 细胞治疗是否有效,以及缓解的程度。
强调 CAR - T 细胞治疗后长期随访的重要性,包括对继发性肿瘤风险的监测,以及持续监测患者的血液学指标、器官功能、免疫状态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远期并发症或疾病复发。同时,关注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功能状态,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康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