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美国荒野医学协会(WMS)发布的《溺水的预防和治疗实践指南》发表于《Wilderness Environ Med》杂志,为溺水的预防和急救提供了全面指导。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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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水上活动前,筛查可能增加溺水风险的疾病,如冠状动脉疾病、癫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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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参与者具备基本游泳能力,至少能保持漂浮、踩水并前进 2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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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用合适的救生衣或个人漂浮装置,避免在水中和水边使用酒精及其他致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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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水上活动安全计划,包括预防、救援和治疗溺水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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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式水上救援训练者应遵循 "伸手、投掷、划船、不进入" 原则(Reach, Throw, Row, Don't Go),避免直接下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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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式训练者应根据训练水平和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进行水中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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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是否进行水中复苏(IWR)应仅由具备足够训练和能力的救援人员考虑,若患者无脉搏,应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而非延迟进行 I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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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目标是尽快中断溺水过程,恢复脑供氧,遵循传统的 "气道 - 呼吸 - 循环"(ABC)复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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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患者能耐受的最高浓度给氧,对于呼吸窘迫或骤停患者,优先进行正压通气而非被动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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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荐对溺水患者进行海姆立克 maneuver,因其可能延迟通气,延长低氧血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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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可在复苏过程中使用,其在潮湿环境中使用并非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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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有脊柱损伤证据(如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高风险活动史)或精神状态改变的患者中考虑脊柱固定,且不应优先于紧急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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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通气:遵循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协议,起始潮气量 6-8 mL/kg,维持平台压 < 30 mmHg,调整呼气末正压(PEEP)和吸氧浓度(FiO2)以维持动脉血氧分压 55-8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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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通气:可用于警觉、有轻度至中度呼吸症状的患者,对精神状态改变或有呕吐的患者应谨慎使用,以防误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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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检查:初始胸部 X 光可用于追踪病情变化,但对预后判断价值不大;清醒且警觉的患者不建议常规进行神经影像学检查,除非临床状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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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不支持对溺水患者进行经验性抗生素治疗,若存在肺炎,治疗应基于痰或气管内抽吸物细菌培养等;也不推荐常规使用皮质类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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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体温:应根据患者情况和可用资源积极采取主动和被动复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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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处置:有异常肺部体征、严重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转至高级医疗护理机构;无症状或仅有轻度咳嗽且肺部听诊正常的患者可在现场观察 4-6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