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中国医师协会体外生命支持专业委员会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发布了《成人体外膜氧合循环辅助专家共识》。该共识在国际 ECMO 循环辅助应用指南以及循证医学研究进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应用现状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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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难以纠正的循环衰竭(CS)状态,且无 ECMO 辅助禁忌证时,建议尽早行 ECMO 辅助;院内心脏骤停(IHCA)患者,常规 CPR 抢救持续 10 分钟仍未能恢复有效自主循环,且无 ECMO 辅助禁忌证时,可立刻启动体外心肺复苏(ECPR)抢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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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禁忌证:高龄(年龄 > 75 岁)、严重肝脏功能障碍、恶性肿瘤晚期和合并存在抗凝禁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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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忌证:主动脉瓣中 - 重度关闭不全与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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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管方式有外科切开和经皮穿刺两种,可选择一侧股部置管,也可两侧同时置管。紧急状态下经皮置管时,尽量在超声引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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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动脉插管时,应选择条件较好的一侧。如双侧股动脉均存在严重狭窄或明显钙化病变时,可选择腋动脉或锁骨下动脉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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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患者需要的辅助流量,选取与之适应的插管形式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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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与血压:ECMO 辅助流量以既能保证氧供,又不明显增加左心室后负荷为标准,维持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SvO₂)>65%;目标血压设定应结合患者组织、器官灌注和氧代谢情况,通常平均动脉压 > 60~65mmHg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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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功能监测:尽可能每日由固定的经验丰富的超声医师对患者进行超声心动检查,观察左心室大小、主动脉瓣瓣上流速等指标;左心室室壁运动幅度低,左心室胀满,主动脉瓣处于不能开放状态,胸片提示肺水肿进行性加重时,建议进行左心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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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管理:肝素是最常用的抗凝剂,应持续泵入,维持适当的激活凝血时间(ACT)水平,并结合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抗凝血因子 Ⅹa 水平等综合判断抗凝强度,维持血小板 > 50×10⁹个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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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统监测:ECMO 辅助流量稳定,患者血流动力学趋于平稳时,及时评估神经系统功能;如发现异常,应行头颅 CT 检查。
当患者自身心脏功能基本恢复时,建议尽早撤离 ECMO 辅助。患者心脏功能恢复表现为低剂量血管活性药物即可维持循环稳定,自身脉压≥20mmHg,左心室射血分数 > 20%~25%,左、右心室心肌活动协调一致,右心室功能良好,患者血流动力学平稳等。
建议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建立专业的 ECMO 团队,团队人员构成应包括 ICU、心脏外科、血管外科、心脏内科等多科室医师。同时建议建立 ECMO 从业人员规范化培训,以提高 ECMO 辅助效果及并发症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