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医学救援医务人员配置的专家共识》由国家航空医学救援基地、航空医学救援医务人员配置专家共识组制定,于 2018 年发布。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
配置原则:航空医学救援医务人员的配置受航空器类型、患者的年龄、数量、疾病类型、病情等级、医务人员的级别和专业类型、呼救地医疗资源、救援运行成本、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等多种因素影响。
-
按病情等级配置:
-
基础生命支持:以维持生命体征稳定和看护为主要任务,可配置至少 1-2 名医务人员,包括单独 1 名医师、单独 1 名护士、医 - 护组合、医 - 医组合或护 - 护组合。所有医务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及各类急救培训资质认证,依情况具备至少 3-5 年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或院前急救等工作经验,且接受过航空医疗救护相关专业培训并获得飞行资质。
-
高级生命支持: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心电监测等,至少配置 2 名医务人员,组合方式以医 - 护组合为宜。医务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及各类急救培训资质认证,依情况具备至少 3-5 年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或院前急救等工作经验,且接受过航空医疗救护相关专业培训。
-
重症监护:指运送急危重症患者,至少需要 2 名医务人员,组合方式以医 - 护组合为宜,优先配置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护士,也可以为医 - 医组合。医务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及各类急救培训资质认证,具备至少 5 年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或院前急救等工作经验,且接受过航空医疗救护相关专业培训。
-
特殊护理:为需要特殊护理的患者或特殊转运任务提供服务,至少需要配置 2 名医务人员,组合方式以医 - 护组合为宜,其中新生儿患者需要配置 1 名新生儿 ICU 医师、1 名新生儿护士或呼吸治疗师;特殊任务转运中,人员配置可为单独 1 名医师、单独 1 名护士、医 - 护组合、医 - 医组合或护 - 护组合。
-
按患者年龄层配置:
-
新生儿患者:需要配置至少 2 名医务人员,组合方式以医 - 护组合为宜,建议人员配置为至少 1 名新生儿医师和 1 名护士,优先配置新生儿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派新生儿护士或呼吸内科医师。
-
儿童患者:建议配置至少 2 名医务人员,组合方式以医 - 护组合为宜,其中至少有 1 名儿科医师或护士,根据患儿病情和转运距离等因素,可适当增派医务人员。
-
成人患者:基础生命支持可配置 1-2 名医务人员;高级生命支持和重症监护至少配置 2 名医务人员,以医 - 护组合为宜;特殊护理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配置医务人员。
-
老年患者:与成人患者配置原则基本相同,但考虑到老年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病情相对复杂,建议优先配置有丰富老年病诊治经验的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