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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级医院急诊科建设规范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11 08:49浏览:

《中国县级医院急诊科建设规范专家共识》由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等组织专家制定,适用于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及专科医院可参照。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 急诊科职责与范围:急诊科是独立的临床二级学科,是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范畴包括对急危重伤病患者连贯性一体化的救治,慢性病急性发作时的急诊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护服务和重大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等,还可根据所在区域特点承担院前急救。重点病种包括心搏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创伤、急腹症等。此外,急诊科有义务承担医院全体员工及本行政区域内公众的急救技能培训任务。
  • 急诊科布局流程
    • 区域面积:急诊区域面积应达到医院总面积的 3% 及以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任务的三级医院和作为区域医疗中心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急诊科还应有足够的应急扩展空间。
    • 功能分区:急诊科应设置在一楼,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为独立功能区,设立医疗区及支持区。支持区包括挂号、候诊、急诊检验等部门;医疗区包括急诊分诊区、急诊诊断区、急诊抢救室、急诊创伤处置室、急诊留观室、急诊综合病房、EICU 等区域。
    • 布局要求:急诊科入口应当宽敞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急诊分诊区(台)应有病情分诊的设备,急诊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分诊区(台),最少不低于 2 张抢救床,每张床位使用面积≥15 m²。各急诊诊室使用面积应≥10 m²/ 医师工作台,急诊科应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留观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留观床位。
  • 设备配置与技术:基本标准要求配备心电图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机等常用急救设备和相应的急救药品。推荐标准在此基础上,要求配备更先进的设备,如便携式超声诊断仪、有创呼吸机等,同时开展更多的急救技术,如急诊介入治疗等。
  • 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急诊科应设置主任、护士长等管理岗位,以及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标准要求医师数量应能满足急诊工作需要,且至少有 1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护士数量应与医师数量相匹配,且至少有 1 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推荐标准对医师和护士的数量及资质要求更高。
  • 急诊科管理: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感染防控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急诊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 信息化建设: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急诊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急诊电子病历系统、急诊影像系统等,实现急诊患者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快速传递,提高急诊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 中心化建设:急诊科要以急诊急救大平台建设为核心,以 “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 建设为己任,并依据医院实际需求积极参与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等多中心建设,创造条件实行院前急救 — 院内急诊 — 急诊重症加强治疗病房 — 急诊综合病房等连贯性一体化的急危重症救治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