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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比利时/法国学会共识:重症癌症患者复苏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25 08:52浏览:

2021 年,欧洲肺癌工作组(ELCWP)和肿瘤血液复苏呼吸研究组(GRR-OH)召开共识会议,发布了《重症癌症患者的复苏:比利时 / 法国学会共识》。该共识基于系统的文献回顾、专家意见,针对重症癌症患者复苏的 9 个关键问题给出了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ICU 入住相关

  • 入住指征:癌症患者在医院病房应进行急性器官功能障碍筛查,一旦发生,需立即讨论 ICU 入住事宜,且不应延误。
  • 入住标准:全身状况良好、预期寿命较长(ECOG 评分 0-2 级),特别是处于癌症缓解期或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应给予完整的 ICU 处理;而在 ICU 入住前 1 个月内一般情况差(ECOG 评分 3-4 级)、无癌症治疗机会或预期寿命短的患者,可能无法从入住中获益。
  • 治疗动态评估:ICU、肿瘤科和血液科医生应每天对 ICU 治疗的效果和强度进行评估。
  • 造血干细胞移植与 ICU 支持: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一旦发生急性器官功能障碍,应立即入住 ICU 治疗,并定期重新评估;对于出现未受控制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和多器官衰竭的患者,可能不应实施或延长有创机械通气。

通气支持

  • 标准氧疗:收住 ICU 的急性呼吸衰竭癌症患者,应给予标准氧疗使 SpO₂>90%,但在姑息治疗患者中,标准氧疗可能不应单纯用于缓解呼吸困难。
  • 高流量经鼻氧疗(HFNO):HFNO 不应常规取代标准氧疗,仅限于意识水平无改变、除呼吸衰竭外无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且持续时间应有限度,需在 ICU 密切监测疗效。
  • 无创通气(NIV):推荐 NIV 用于伴有心源性肺水肿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伴有呼吸性酸中毒)的癌症患者,但不推荐用于 ICU 急性呼吸衰竭(除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或心源性肺水肿)的患者。若已开始使用 NIV,患者应收住 ICU 密切监测,情况未迅速改善则不应延迟插管。
  • 有创机械通气(IMV):在使用 HFNO 或 NIV 后临床未迅速改善,或需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操作时,不应延迟气管插管和 IMV。
  • 体外膜肺氧合(ECMO):VV-ECMO 仅适用于健康状况良好(WHO 评分<2)和有较好长期预后的癌症患者,需由 ICU 医生和血液病 - 肿瘤专家个体化讨论应用指征。

肾脏替代治疗

推荐采用类似于普通 ICU 人群的肾脏替代治疗(RRT)策略,模式应根据当地专家意见个体化选择。肿瘤溶解综合征高危患者可能有必要收住 ICU,对于对优化药物治疗无效的肿瘤溶解综合征患者,RRT 可作为一种代谢控制技术,但不应仅用于治疗管型肾病而使用血浆置换和高截留膜。

血流动力学支持

针对入住 ICU 的危重和非免疫缺陷患者休克处理的国际指南,应适用于癌症患者。

心肺复苏

癌症患者的复苏决定必须事先确定并记录,除外已知治疗限制的患者,癌症患者应实施心肺复苏。

强化监测

  • 术后监测:应提出癌症患者术后的管理方案,考虑场所和患者特点。
  • 抗癌治疗期间的监测:对有即刻严重并发症高危的患者,在抗肿瘤治疗的前几天,可能有必要在 ICU 医师和肿瘤科医师之间讨论是否需要 ICU 监测。

ICU 特殊因素

  • 抗菌药物预防感染:针对 ICU 的癌症患者,不应该在围手术期以外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感染。
  • 环境控制:危重癌症患者若有严重(<500/mm³)和(或)持续较长时间(>7d)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需要进行保护性隔离,但需权衡不良事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