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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国际共识声明:剖腹产期间宫缩剂的应用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8-19 08:23浏览:

2019 年发布的关于剖腹产期间宫缩剂应用的国际共识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1. 常规给药:剖腹产时胎儿分娩后应立即常规给予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以预防产后出血。
  2. 剂量差异:产时剖宫产的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剂量要求是低风险择期剖宫产术的几倍,因此不适合对所有病例采用通用剂量。
  3. 缩宫素使用方法:缩宫素快速大剂量给药时有显著不良反应,如低血压、心动过速等,最佳方法是初始剂量要小,然后控制输注。例如择期剖宫产可先静脉推注 1IU,若需要追加,2min 后推注 3IU。
  4. 高风险患者用药:对于宫缩乏力、出血风险高的择期剖宫产妇女,缺乏缩宫素剂量要求的相关研究,在此情况下,可能适合采用产时剖宫产剂量方案。
  5. 输注方案选择:缩宫素的输注方案具有高度可变性,但应避免大剂量催产素给药,以尽量减少抗利尿作用。必须限制液体的妇女可能需要用注射泵输入浓缩药物溶液。
  6. 卡贝缩宫素优势:卡贝缩宫素是一种长效的缩宫素类似物,作用时间长于缩宫素,没有初次注射后的输注需求,可能成为取代缩宫素的首选一线药物,常规剂量为 100μg,但 20μg 的剂量可能已经足够,若临床需要可重复给药,最大剂量为 100μg。
  7. 二线药物应用:如果缩宫素或卡贝缩宫素无法提供足够的子宫张力,应尽早考虑使用二线药物,如麦角生物碱或前列腺素。二线药物给药应以存在的临床情况和禁忌证为指导,还要遵循当地医院的政策和可用性。
  8. 肌注给药考虑:在资源受到限制的医疗环境中,如果无法很好地控制静脉输注,还可以考虑肌注给药途径来维持药物作用的持续时间。
  9. 特殊患者管理:患有严重心脏疾病的产妇可能对缩宫素和其他宫缩剂的不良反应非常敏感,因此针对她们的给药需要因人而异。
  10. 用药安全提醒:产妇在胎儿分娩前意外服用宫缩剂可能会导致灾难性后果,因此必须格外小心,确保预先准备的注射器或药物溶液不会与在此期间可能使用的其他药物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