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ESC 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核心解读
2018 年 8 月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发布的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是对 2011 版的全面更新,聚焦孕前风险评估、孕期多学科管理、分娩策略、药物安全四大核心,首次强化 “妊娠 - 心脏团队” 模式,明确极高危妊娠禁忌,细化各类疾病诊疗与用药规范,是全球妊娠期心血管疾病诊疗的权威依据。以下为结构化核心要点解读:
一、核心定位与更新亮点
1. 指南核心定位
覆盖先天性心脏病、瓣膜病、主动脉疾病、心肌病、高血压、心律失常、静脉血栓、冠心病8 大类妊娠期心血管疾病,明确 “孕前评估 - 孕期管理 - 分娩决策 - 产后随访” 全周期管理路径,强调多学科协作与个体化风险分层,填补 2011 版后诊断技术、风险评估、用药证据的更新空白。
2. 关键更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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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单列 **“妊娠 - 心脏团队”** 章节,明确中高危患者必须由多学科团队全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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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mWHO 风险分层的核心地位,统一孕前 / 孕期风险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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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药物妊娠期安全分级,明确禁忌与优选方案,更新抗凝、抗高血压、抗心律失常用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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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极高危人群妊娠禁忌,细化分娩时机与方式的分层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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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证据不足” 章节,指明未来研究方向,多数推荐基于 C 级证据(专家共识 / 回顾性研究)。
二、孕前核心:风险评估与咨询(ⅠC 级推荐)
1. 适用人群
所有已知 / 疑似心血管疾病、主动脉疾病的育龄女性,计划妊娠前必须完成孕前咨询与风险评估;有遗传性心脏病家族史(如马凡综合征、肥厚型心肌病、长 QT 综合征)者,需同步行基因检测 + 遗传咨询(遗传风险 3%~50%,远高于普通人群 1%)。
2. 核心工具:mWHO 孕产妇风险分层(核心分级)
指南以改良 WHO(mWHO)分级为唯一风险分层标准,直接指导妊娠可行性、管理强度与分娩决策,分为 4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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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
风险等级 |
核心特征 |
妊娠管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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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级 |
低危 |
无孕妇死亡风险升高,母心血管事件率 2.5%~5.0% |
常规产检,普通产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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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级 |
中危 |
孕妇死亡风险轻度升高,母心血管事件率 5.7%~10.5% |
增加产检频次,心脏科联合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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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级 |
高危 |
孕妇死亡风险显著升高,母心血管事件率 19.0%~27.0% |
必须在心脏 + 产科专科中心,由妊娠 - 心脏团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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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级 |
极高危 |
孕妇病死率极高,母心血管事件率 40%~100% |
妊娠禁忌,强烈建议避孕;已妊娠者需评估终止妊娠 |
3. mWHO Ⅳ 级(妊娠禁忌)核心疾病(关键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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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类型肺动脉高压(无论压力高低,与国内分级不同,指南统一归为 Ⅳ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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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曼格综合征、严重心力衰竭(LVE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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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凡综合征伴主动脉根部直径>45mm,血管型埃勒斯 - 当洛斯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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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二尖瓣狭窄、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伴症状 / 左室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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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右室伴中重度功能下降、Fontan 术后合并并发症。
4. 孕前干预核心(ⅠC/ⅠB 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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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二尖瓣狭窄(瓣口面积<1.0cm²)、有症状 / 左室功能不全的严重主动脉瓣狭窄,必须孕前手术 / 介入干预后再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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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瓣膜患者:孕前评估抗凝方案,明确孕期抗凝切换路径,强调高血栓 / 出血风险,需专科团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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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性疾病(如心肌病、离子通道病):孕前基因检测,评估胎儿遗传风险,提供遗传咨询。
三、孕期核心:多学科管理与疾病诊疗
1. 核心模式:妊娠 - 心脏团队(Pregnancy Heart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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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mWHO Ⅱ~Ⅲ、Ⅲ、Ⅳ 级中高危患者,全程由团队管理(Ⅰ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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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构成:必备心脏科医师、产科医师、麻醉科医师,按需增加遗传科、心外科、胎儿医学、新生儿科、血液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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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责:孕前风险评估、孕期监测方案制定、分娩时机 / 方式决策、产后随访与避孕指导、院际会诊。
2. 关键疾病诊疗要点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常见,占妊娠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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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诊室血压≥140/90mmHg(轻度:140~159/90~109mmHg;重度:≥160/11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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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治疗阈值(Ⅰ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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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 / 孕前高血压合并器官损害 / 症状:≥140/90mmHg 启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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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高血压(无器官损害):≥150/95mmHg 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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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170/110mmHg):立即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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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药物(ⅠB/ⅠC 级):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硝苯地平(钙通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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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前期预防:高危 / 中危者,孕 12 周至 36~37 周,低剂量阿司匹林(100~150mg/d,ⅠA 级)。
(2)心力衰竭与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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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生期心肌病:妊娠末期 / 产后早期出现心衰,LVEF<30%、左室显著扩张,预后差;LVEF 恢复至 50%~55% 前禁止再次妊娠,产后随访至少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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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参照非孕期心衰指南,规避妊娠期禁忌药物(如 ACEI/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除螺内酯外,孕早期禁用);优先利尿剂、β 受体阻滞剂(拉贝洛尔)、地高辛(慎用,监测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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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厚型心肌病:避免容量不足、心动过速,β 受体阻滞剂为一线,禁用正性肌力药物。
(3)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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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上速(SVT):优选迷走神经刺激;无效者用氟卡尼、普罗帕酮(ⅠC 级,替代索他洛尔,2018 版删除索他洛尔推荐);WPW 综合征合并房颤,禁用洋地黄、维拉帕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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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性心律失常: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儿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速,孕期 + 产后全程 β 受体阻滞剂(Ⅰ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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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房颤 / 房扑患者,按 mWHO 风险分层,孕期优先低分子肝素(LMWH),机械瓣膜患者中孕期可低剂量维生素 K 拮抗剂(VKA,华法林<5mg/d,ⅠC 级)。
(4)静脉血栓栓塞症(V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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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药物:LMWH 为预防 + 治疗一线(ⅠB 级),治疗剂量按体重调整,每周监测抗 Ⅹa 活性并调整剂量(Ⅰ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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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D - 二聚体孕期不可靠,首选加压超声;阴性者可行磁共振静脉造影(ⅡaC 级),避免 CT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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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切换:LMWH / 普通肝素(UFH)需在分娩前 36 小时内调整剂量,预防分娩出血风险。
(5)冠心病与急性冠脉综合征(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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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灌注策略:ST 段抬高型心梗首选 PCI(ⅠC 级),避免溶栓(胎盘出血风险);非 ST 段抬高 ACS,低危保守,高危行 PCI(Ⅱa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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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血小板:阿司匹林孕期安全;氯吡格雷仅必要时短期使用;替格瑞洛、普拉格雷孕期数据不足,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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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机:心梗后至少2 周再分娩,优先经阴道分娩;服用双联抗血小板者不建议母乳喂养(ⅢC 级)。
(6)主动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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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凡综合征 / 遗传性胸主动脉病:孕期严格控制血压(<120/80mmHg),β 受体阻滞剂一线;主动脉根部>45mm 为妊娠禁忌,孕期每 4~8 周复查超声心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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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主动脉夹层:立即多学科抢救,根据夹层类型决定手术 / 保守,胎儿存活者需评估剖宫产时机。
四、分娩核心:时机与方式分层决策
1. 分娩时机(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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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mWHO Ⅰ~Ⅱ):妊娠至37~40 周,不超过 40 周(过期增加母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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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危(mWHO Ⅱ~Ⅲ、Ⅲ):32~34 周择期终止妊娠,根据心功能、胎儿成熟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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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高危(mWHO Ⅳ):尽早评估终止妊娠,避免孕晚期心脏负荷骤增。
2. 分娩方式(ⅠC 级核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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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经阴道分娩:适用于绝大多数患者,硬膜外麻醉优先(稳定血流动力学,减少心脏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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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指征(仅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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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抗凝药(VKA)期间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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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性主动脉疾病(如夹层、重度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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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难治性心力衰竭、严重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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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 Ⅲ~Ⅳ 级、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
3. 分娩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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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心电、血压、血氧监护,避免仰卧位(预防仰卧位低血压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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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第二产程,避免用力屏气,必要时产钳 / 胎吸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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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立即监测血容量,预防体液回流导致急性心衰,调整抗凝 / 心衰药物。
五、药物安全:妊娠期核心用药规范(关键禁忌与优选)
指南明确 “不绝对禁用药物,需严格评估获益 - 风险比”,核心药物推荐如下:
1. 抗高血压药(安全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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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甲基多巴(B 类)、拉贝洛尔(C 类)、硝苯地平(C 类)(ⅠB/Ⅰ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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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 / 慎用:ACEI/ARB(孕早期致畸,孕中晚期肾损伤,Ⅲ 级禁忌)、阿替洛尔(胎儿生长受限)、硝普钠(氰化物毒性,仅高血压急症短期用)。
2. 抗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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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H:孕期 VTE 预防 / 治疗首选,不通过胎盘,无胎儿致畸风险(ⅠB 级),按体重给药,每周监测抗 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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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A(华法林):孕早期(6~12 周)致畸(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孕中晚期(12~36 周)可低剂量使用(华法林<5mg/d,ⅠC 级),分娩前 36 小时切换为 LMWH/U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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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孕期数据不足,禁用。
3. 抗心律失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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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β 受体阻滞剂(拉贝洛尔、美托洛尔,长 QT 综合征必备)、氟卡尼、普罗帕酮、地高辛(监测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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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胺碘酮(胎儿甲状腺损伤、神经发育异常,Ⅲ 级禁忌)、索他洛尔(2018 版删除推荐)。
4. 心衰治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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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呋塞米(利尿剂)、拉贝洛尔、卡维地洛、地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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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ACEI/ARB、沙库巴曲缬沙坦、除螺内酯外的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孕早期)。
六、产后核心:随访、避孕与母乳喂养
1. 产后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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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患者产后6 周复查心功能、超声心动图,评估妊娠是否导致心脏不可逆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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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高危 / 心肌病患者:延长随访至产后 6~12 个月,评估再次妊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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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瓣膜 / VTE 患者:产后调整抗凝方案(LMWH 切换为 VKA,监测凝血功能)。
2. 避孕指导(按 mWHO 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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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O Ⅳ 级:严格避孕,首选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系统(LNG-IUS)、绝育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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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危:禁用含雌激素避孕药(增加血栓风险),优选孕激素类避孕(LNG-IUS、皮下埋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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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可选择常规避孕方式,需评估血栓风险。
3. 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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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评估药物分泌:LMWH、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硝苯地平、β 受体阻滞剂(小剂量)可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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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胺碘酮、ACEI/ARB、华法林(中晚期)、双联抗血小板药物者,不建议母乳喂养。
七、指南核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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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层是核心:mWHO 分级贯穿全周期,直接决定妊娠可行性、管理强度与分娩策略,极高危(Ⅳ 级)为妊娠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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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是关键:中高危患者必须由 “妊娠 - 心脏团队” 全程管理,专科中心是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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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以阴道为主:仅少数血流动力学高危 / 抗凝 / 主动脉疾病患者需剖宫产,硬膜外麻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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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安全优先:严格规避致畸 / 胎儿损伤药物,LMWH、甲基多巴、拉贝洛尔、氟卡尼为核心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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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管理:孕前评估 - 孕期监测 - 分娩决策 - 产后随访 - 避孕指导,缺一不可。
该指南为妊娠期心血管疾病提供了标准化、个体化的诊疗框架,临床需结合患者具体病情、孕周、胎儿情况,在多学科团队协作下制定方案,兼顾母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