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体器官移植受者血脂管理规范(2019 版)核心要点
《中国实体器官移植受者血脂管理规范(2019 版)》由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制定,是国内器官移植领域血脂管理的权威指导性文件,核心围绕移植受者血脂异常的病因、诊断、分层、干预、监测全流程给出标准化方案,兼顾降脂疗效与移植安全,降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及移植物损伤风险。
一、核心制定背景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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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肾、肝、心、肺、胰腺等所有实体器官移植受者,覆盖术前、围手术期、术后长期管理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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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规范移植受者血脂异常诊疗,减少 ASCVD(冠心病、脑卒中、外周血管病)、移植物血管病变(如心脏移植血管病 CAV),延长移植物存活与受者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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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基于《器官移植术后高脂血症临床诊疗指南(2015 版)》《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结合国内外移植后血脂代谢研究进展,参考欧美相关指南,证据级别与 ESC 2011、AHA 2013 指南一致。
二、移植后血脂异常的核心发病因素
1. 移植相关核心因素(最关键)
免疫抑制剂是血脂异常的主要诱因,呈剂量依赖性,不同药物影响差异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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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别 |
代表药物 |
对血脂的核心影响 |
作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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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 |
泼尼松、甲泼尼龙 |
升高 TC、TG、LDL-C,降低 HDL-C |
抑制脂肪合成、加速脂肪分解,诱导胰岛素抵抗,长期累积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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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神经蛋白抑制剂(CNI) |
环孢素、他克莫司 |
环孢素:显著升高 LDL-C、TC;他克莫司:轻度升高 LDL-C、TC |
下调 LDL 受体功能,抑制胆固醇清除,环孢素升脂作用更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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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OR 抑制剂 |
西罗莫司、依维莫司 |
显著升高 TC、TG(升脂作用最强) |
增加肝脏脂质合成,降低脂质清除,抑制胰岛素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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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代谢药 |
吗替麦考酚酯、硫唑嘌呤 |
无明显升脂影响 |
不干扰脂质代谢通路 |
2. 普通人群共有因素
高血压、糖尿病、肥胖(BMI≥28kg/m²)、吸烟、高龄(男≥45 岁 / 女≥55 岁)、早发 ASCVD 家族史(男亲属 < 55 岁、女亲属 < 65 岁发病)、遗传高脂血症、不良饮食与生活习惯。
3. 其他继发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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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噻嗪类利尿剂、胺碘酮、口服雌激素、非选择性 β 受体阻滞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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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移植物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24h 尿蛋白 > 3g)、代谢综合征、移植后新发糖尿病(NODAT)。
三、血脂异常的诊断、监测与危险分层
1. 血脂检测规范(全周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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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机:术前必查(基线评估);术后前 6 个月每月复查;7~12 个月每 1~3 个月复查(结合尿蛋白);术后每年至少 1 次;有家族史 / ASCVD 者增加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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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检测指标:TC(总胆固醇)、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核心干预靶点)、H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TG(甘油三酯);严重异常者加做脂蛋白亚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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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特点:术后 3 个月内即可出现血脂异常,6~9 个月达发病高峰,肾移植受者血脂异常发生率高达 80%,肝移植受者 40%~66%。
2. 血脂异常诊断标准(移植人群更严格)
移植受者为 ASCVD 极高危人群,诊断阈值低于普通人群,核心指标参考如下(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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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正常 |
边缘升高 |
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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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L-C |
<2.6 |
2.6~3.4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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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
<5.2 |
5.2~6.2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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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
<1.7 |
1.7~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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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L-C |
≥1.0(男)/≥1.3(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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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男)/<1.3(女) |
3. ASCVD 危险分层(指导治疗强度)
按危险因素量化分为低、中、高三层,核心分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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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合并 ASCVD、糖尿病、移植后肾病综合征、多重危险因素(≥3 个)、心脏移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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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1~2 个主要危险因素(高血压、肥胖、吸烟等)、移植物功能轻度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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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无明显危险因素,血脂轻度异常。
四、血脂异常的综合干预方案(核心治疗原则)
1. 基础干预: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TLC,所有受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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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低饱和脂肪、低反式脂肪、低胆固醇;增加膳食纤维(全谷物、蔬菜)、深海鱼(Omega-3 脂肪酸);限制添加糖、精制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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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每周≥150 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快走、慢跑、骑行),结合抗阻训练,控制体重(BMI 维持 18.5~24kg/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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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惯:戒烟限酒,规律作息,避免熬夜,管理情绪。
2. 药物干预(核心,优先他汀,兼顾免疫抑制相互作用)
(1)首选药物:他汀类(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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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移植受者降脂一线首选,证据最充分,可降低 ASCVD 风险、减少移植物血管病变、降低排斥反应风险,提高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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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药物与剂量(优先选择与 CNI 相互作用小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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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强度:普伐他汀、氟伐他汀(肝代谢少,与环孢素相互作用弱,安全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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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强度: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降脂效力强,需监测肝酶、肌酶,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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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小剂量起始,缓慢滴定,避免与环孢素联用高剂量他汀(增加肌溶解、肝损伤风险);术前已用他汀者,术后继续维持。
(2)联合 / 替代治疗(他汀不耐受或不达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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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固醇吸收抑制剂:依折麦布,联用他汀可进一步降低 LDL-C,无明显免疫抑制相互作用,安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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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SK9 抑制剂:依洛尤单抗、阿利西尤单抗,用于他汀 + 依折麦布仍不达标的极高危患者,强效降 LDL-C,不影响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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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TG 治疗:TG≥5.6mmol/L 时,首选贝特类(非诺贝特优先,避免吉非贝齐 + 他汀联用,减少肌损伤),或联用高纯度 Omega-3 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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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药物:胆汁酸螯合剂(干扰免疫抑制剂吸收),慎用烟酸(升高血糖、加重肝负担)。
3. 免疫抑制剂方案优化(减少升脂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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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禁忌时,尽早减量 / 停用糖皮质激素(升脂作用强,长期累积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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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升脂作用弱的 CNI:他克莫司优于环孢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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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 mTOR 抑制剂(西罗莫司 / 依维莫司)与环孢素、激素联用(升脂协同效应强),必要时换用抗代谢药(吗替麦考酚酯)。
五、不同器官移植受者的特殊管理要点
1. 肾移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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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LDL-C<1.8mmol/L(极高危),TG<1.7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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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肾功能与血脂联动,避免降脂药加重肾损伤,优先普伐他汀、氟伐他汀。
2. 肝移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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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LDL-C<2.6mmol/L,兼顾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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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术后早期(肝功能未稳定)慎用他汀,肝功能恢复后小剂量起始,优先经肾排泄为主的他汀(普伐他汀),监测肝酶。
3. 心脏移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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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LDL-C<1.4mmol/L(预防 CAV,极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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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术后常规启动他汀(ⅠA 类推荐),长期维持,联合依折麦布 / PCSK9 抑制剂强化降脂,定期监测冠状动脉病变。
4. 肺 / 胰腺移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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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肾 / 肝移植原则,优先控制 LDL-C,兼顾移植物功能与代谢状态(胰腺移植重点联动血糖管理)。
六、监测与随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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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安全性监测:他汀治疗前、后 4~8 周查肝酶(ALT/AST)、肌酸激酶(CK)、肾功能,达标后每 3~6 个月复查;出现肌痛、乏力立即查 CK,肝酶 > 3 倍上限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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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脂达标监测:治疗后每 4~8 周复查血脂,达标后延长至每 3~6 个月;未达标者调整方案,3 个月内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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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物功能联动监测:同步监测移植器官功能(肌酐、肝功能、心功能等),避免降脂药与免疫抑制剂相互作用导致移植物损伤。
七、核心推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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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受者为 ASCVD 极高危人群,血脂管理需全周期、早启动、严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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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方式干预为基础,他汀类为药物首选,联合用药优先依折麦布,极高危者加用 PCSK9 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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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免疫抑制剂方案,减少升脂药物联用,兼顾降脂与移植物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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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管理、个体化治疗,定期监测血脂、肝肾功能、肌酶及移植物功能,长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