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美国国家脂质协会(NLA)和美国老年医学会(AGS)发布了《>75 岁无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史老年人高胆固醇血症的管理》专家临床共识,聚焦于 75 岁以上无明显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治疗相关关键问题,在风险评估、他汀类药物使用等方面给出了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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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对于 75 岁以上未确诊 ASCVD 的老年人,应测量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水平,其与偶发 ASCVD 相关,可作为 ASCVD 风险分层的一部分。临床医生可考虑使用校正竞争风险模型来估计 ASCVD 风险及个体患者一级预防他汀治疗的潜在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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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汀类药物治疗指征:对于 75 岁以上、LDL-C 水平为 70-189mg/dL 的老年人,若无生命限制性疾病,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用以一级预防 ASCVD 事件可能是合理的。对于年龄 76-80 岁、LDL-C 水平在 70-189mg/dL 之间的患者,若临床不确定是否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可测量冠状动脉钙化(CAC),若评分是 0,可暂不使用他汀类药物;若 CAC 评分≥100 分或≥相应年龄、性别、种族人群的第 75 个百分位,可进行共同决策是否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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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他汀类药物治疗的安全问题和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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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存在他汀相关肌肉症状(SAMS)的潜在风险,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用以降低 ASCVD 风险可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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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存在新发 2 型糖尿病(T2DM)的潜在风险,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用以降低 ASCVD 风险可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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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担心药物诱发认知障碍,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仍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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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他汀类药物治疗的预期净获益:推荐使用包括合并症和功能状态在内的有效死亡率指标,以帮助临床医生将患者剩余预期寿命纳入他汀类药物防治 ASCVD 的决策中。将虚弱、痴呆和功能障碍的筛查纳入启动 ASCVD 一级预防的他汀类药物治疗决策可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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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汀类药物治疗的启动、监测和强化策略:对于 75 岁以上无明确的 ASCVD 且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的老年人,建议根据临床指征每 3-12 个月持续监测 LDL-C。在制定以患者为中心的他汀类药物治疗决策时,应采用共同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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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汀类药物停用策略:对于未确诊 ASCVD、年龄大于 75 岁的特定老人,若考虑停用他汀类药物,临床医生、患者和 / 或护理人员间的共同决策是合理的。对于患有危及生命疾病且预计生存期 < 1 年、年龄大于 75 岁老年人,为提高生活质量,停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可能是合理的,但需注意停用他汀类药物相比继续治疗可能会增加 ASCVD 事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