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症心血管疾病患者临床营养评估和管理专家共识》由中国营养学会牵头,联合中国女医师协会心脏与血管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撰写,旨在提高中国重症心血管疾病患者临床营养规范化评估和管理水平1。具体内容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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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风险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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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患者入院后 48h 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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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应用营养风险筛查 2002 量表(NRS2002)、微型营养评定精简法(MNA-SF)进行筛查;入住重症监护病房(ICU)患者推荐应用改良危重患者营养风险(mNUTRIC)评分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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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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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主观整体评估量表(SGA)作为营养评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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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白蛋白、前白蛋白水平不建议用于急性早期的营养评定,但可作为营养风险筛查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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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体组织或骨骼肌含量可作为营养评定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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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素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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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 ICU 48h 内,开启低剂量的肠内营养支持(6-12kcal/(kg・d)),在 1 周内逐渐达到能量目标(25kcal/(kg・d))。若肠内营养不足,建议在第 4-7 天开启肠外营养支持。推荐通过间接能量代谢测定指导非蛋白热量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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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通过氮平衡测定指导蛋白质供给。无法监测时,目标蛋白量为 0.8-1.5g/(kg・d);正常营养或营养不良的高脂血症患者,目标蛋白量建议为 1.1-1.4g/(kg・d);伴有病危或急性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在 ICU 早期应避免高剂量蛋白质(≥2.2g/(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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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常规使用脂肪乳剂作为肠外营养支持营养液成分,剂量不应超过 1.5g/(kg・d),并根据肝功能及血甘油三酯水平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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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肠外营养支持营养液中常规添加适量的微营养素,不建议将血微量营养素浓度测定作为指导治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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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建议关注液体出入量。重度心力衰竭患者,建议限制液体摄入量为 1.5-2.0L/d,或保持 24h 液体出量多于入量 500-1500ml。高温 / 高湿和(或)恶心 / 呕吐期间应适当增加液体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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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症的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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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膜氧合(ECMO)支持后 24-48h 内,如血流动力学稳定、无明显胃肠功能障碍,即可开始肠内营养支持,能量供给量为 30-35kcal/(kg・d),蛋白质摄入量为 1.5-2.0g/(kg・d),严重应激或蛋白质分解代谢亢进患者可增至 2.0-2.5g/(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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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ECMO 患者,脂肪乳剂应缓慢连续输注,并监测血脂指标和氧合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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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贫血患者可根据贫血原因纠正贫血,如维生素 B12 缺乏可补充叶酸片或肌肉注射维生素 B12,缺铁性贫血可补充亚铁制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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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能量摄入量为 20-30kcal/(kg・d),蛋白供能比在 12%;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患者推荐能量摄入量为 30-35kcal/(kg・d),蛋白摄入量为 1.5-2.5g/(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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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移植术后的营养支持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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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室辅助装置(LVAD)植入术后 24-48h 尽早启动肠内营养,首选标准整蛋白配方,可考虑使用富含膳食纤维及优化脂肪酸的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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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移植术后 48-72h 开启肠内营养支持,可通过鼻胃管或鼻空肠管输注。术后长期应注重维持健康体重(体重指数 18.5-23.9kg/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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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支持时机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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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复苏和血液动力学稳定之前不推荐启动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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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进食的患者,经口饮食优先。需营养支持时首选肠内营养,无禁忌则早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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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升压药的使用不是肠内营养的绝对禁忌证,但应监测肠缺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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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首选鼻胃管或鼻十二指肠管。存在肠缺血风险,可考虑无纤维等渗肠内营养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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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周血管疾病等引起的肠系膜缺血是肠外营养的适应证;胃肠功能障碍或肠内营养不足时,可适时使用肠外营养,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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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支持前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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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早识别重症心血管疾病再喂养综合征(RFS)的高危风险人群并及时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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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RFS 风险的患者开启营养治疗前应先补充电解质和维生素 B1,热量目标从低热卡(10kcal/(kg・d))开始,在 4-7d 内慢慢增加到全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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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合理的血糖管理策略,避免血糖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