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心脏节律协会妊娠期心律失常管理专家共识声明》针对妊娠期心律失常的管理提供了全面指导,强调在保障母体安全的同时,要兼顾对胎儿的潜在影响1。以下是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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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常见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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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首选迷走神经刺激或腺苷,对于难治性病例可选用美托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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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颤动 / 心房扑动:需进行抗凝并控制心室率,严格控制华法林的使用,妊娠期禁用直接口服抗凝药。心率控制方面首选 β 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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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性心律失常:对于流出道型特发性室性心动过速,推荐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和腺苷治疗;对于束支折返型特发性室性心动过速,使用维拉帕米治疗。若存在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使用指征,建议在妊娠前植入 I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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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物治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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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复律:直流电复律是血流动力学障碍的持续性心房颤动 / 心房扑动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法,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妊娠室速患者,直流电复律也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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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消融:对于准备怀孕的室上性心动过速或室速患者,理想情况是在受孕前接受消融治疗。妊娠期导管消融术可在零 / 低射线暴露下进行,以避免对胎儿的射线暴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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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手术射线暴露问题:如有必要通过射频消融等介入手术治疗妊娠期心律失常,应考虑射线暴露对胎儿的潜在风险,但大多数心血管干预措施的暴露剂量难以超过胎儿终生恶性肿瘤风险的阈值剂量,且成像和导航技术的更新能实现零 / 低射线消融手术和起搏装置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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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过缓 / 传导阻滞1:通常无需干预,但若患者伴有严重症状,则需临时起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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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律失常管理:共识对胎儿房性心动过速以及与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无关的胎儿室性心律失常,均给出了相应的治疗推荐,但具体内容需依据更详细的共识文本,证据级别包括 B - NR(基于良好设计的非随机对照研究等)、C - LD(研究设计与执行存在不足的研究等)和 C - EO(基于临床经验的专家共识)。
总体而言,妊娠期心律失常的管理需个体化,应通过多学科合作来优化母婴结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