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放化疗期间应用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中国专家共识(2023 版)核心解读
发布信息:2023 年 3 月发表于《中华肿瘤防治杂志》(Vol.30, No.6),由中国医师协会放射肿瘤治疗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放射肿瘤治疗学分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专业委员会联合制定;核心目标:规范 PEG-rhG-CSF 在同步放化疗(CCRT)期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Neutropenia)及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FN)的预防与治疗,保障治疗强度、降低感染与治疗中断风险。
一、核心背景与风险分层(临床决策基础)
1. 核心危害
CCRT 期间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常见血液学毒性,可致治疗延迟 / 剂量下调、FN、严重感染、死亡,显著降低局部控制率与总生存率;同步放化疗 FN 风险是单纯放疗 3.53 倍、序贯放化疗 1.18 倍,骨髓受照体积大、老年、体能差等进一步升高风险。
2. FN 风险分层(共识核心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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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定义(FN 发生率) |
代表方案(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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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 |
>20% |
Ⅲ 期 NSCLC(顺铂 + 长春瑞滨 + 放疗)、宫颈癌(顺铂周疗 + 放疗)、食管癌(多西他赛 + 顺铂 + 5-FU + 放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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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 |
10%~20% |
头颈部鳞癌(顺铂单药 + 放疗)、局部晚期直肠癌(卡培他滨 + 放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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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 |
<10% |
单纯放疗、低剂量单药化疗 + 放疗(如卡铂周疗低剂量) |
3. 患者个体高危因素(≥1 项即升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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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65 岁(足剂量强度)、既往放化疗史、治疗前中性粒细胞减少、骨髓受累 / 多发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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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手术 / 开放性创伤、肝肾功能不全(胆红素 > 2.0mg/dL、CrCl<50mL/min)、既往 FN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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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HIV / 器官移植)、营养 / 体能差(ECOG≥2)。
二、预防性应用(一级 + 二级预防,强推荐)
1. 一级预防(化疗前评估,按风险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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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推荐意见 |
推荐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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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 |
常规预防性应用 PEG-rhG-CSF |
1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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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 |
合并≥1 项个体高危因素,推荐预防性应用 |
2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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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危 |
不常规推荐;合并高危因素可考虑 |
2A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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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风险 |
联合免疫 / 靶向、骨髓受照 > 50%、多发骨转移,推荐预防性应用 |
2A 类 |
2. 二级预防(化疗后补救,强推荐)
上一周期发生FN或剂量限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ANC<0.5×10⁹/L 或 < 1.0×10⁹/L 伴发热),下一周期推荐预防性应用 PEG-rhG-CSF(2A 类)。
3. 预防性用法用量(核心,1 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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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时机:化疗结束后24~72h皮下注射;严禁化疗前 12 天至化疗后 24h 内给药(避免骨髓损伤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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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体重≥45kg → 6mg 单次;体重 < 45kg → 100μg/kg 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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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方案:周化疗方案(如顺铂周疗)暂不推荐预防性使用(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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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程:每化疗周期 1 次,覆盖整个 CCRT 周期(放疗全程)。
三、治疗性应用(2023 版新增重点,突破既往仅预防定位)
1. 适用指征(满足任一,2A 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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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3~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ANC<1.0×10⁹/L),伴 / 不伴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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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FN(体温≥38.3℃ 或≥38.0℃持续 1h,且 ANC<0.5×10⁹/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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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粒细胞减少导致治疗延迟 / 剂量下调风险高(如放疗关键期、同步化疗足剂量)。
2. 治疗性用法用量(2A 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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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时机:确诊中性粒细胞减少 / FN 后尽早(24h 内)皮下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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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同预防性剂量(6mg/100μg/kg,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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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用药后每 2~3 天复查血常规,ANC≥2.0×10⁹/L 可停药;若 48~72h 无回升,可联合短效 rhG-CSF(5μg/kg/d)至 ANC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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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化疗后 24h 内、放疗野内骨髓严重抑制(如全骨盆 + 大剂量化疗)慎用,避免加重骨髓损伤。
四、特殊人群与场景管理(2023 版更新要点)
1. 老年 / 体能差患者(≥65 岁,ECO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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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预防性应用(中危→高危),剂量按体重个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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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周化疗方案,改用 3 周方案 + PEG-rhG-CSF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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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营养支持(ONS)与感染防控,缩短住院时间。
2. 骨髓受照大 / 盆腔 / 脊柱放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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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抑制风险显著升高,高危 / 中危 + 高危因素均推荐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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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性应用时,联合短效 rhG-CSF,延长监测至 ANC 稳定≥2.0×10⁹/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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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大分割放疗 + 同步化疗叠加,必要时下调化疗剂量。
3. 免疫 / 靶向联合 CCRT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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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叠加,FN 风险升高,常规预防(1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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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FN/3~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尽早治疗性应用,同时评估免疫相关血液毒性,必要时暂停免疫 / 靶向药物。
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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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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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胆红素 > 3×ULN、CrCl<30mL/min):禁用(说明书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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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患者:避免使用,改用短效 rhG-CSF。
5. 周化疗方案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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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推荐预防性使用 PEG-rhG-CSF(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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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FN/3~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可治疗性单次使用,后续改用短效 rhG-CSF 维持。
五、安全性管理与监测(全程必做)
1. 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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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发生率 |
处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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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痛 / 肌痛 |
30%~50% |
对乙酰氨基酚 / 布洛芬(无禁忌);严重者短期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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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 / 流感样症状 |
10%~20% |
对症退热,多饮水,排除感染性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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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反应(红肿 / 硬结) |
<10% |
热敷,避免揉搓,更换注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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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大 / 脾破裂 |
罕见(<0.1%) |
左上腹疼痛 / 压痛立即超声,停药 + 外科评估 |
2. 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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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期:化疗后每周 2 次血常规,ANC<1.5×10⁹/L 加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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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用药后每 2~3 天复查血常规,直至 ANC≥2.0×10⁹/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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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监测体温、感染征象(咳嗽、咽痛、腹泻、尿频),出现 FN 立即住院抗感染 + 升白治疗。
3. 禁忌与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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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忌:对 PEG-rhG-CSF 或 rhG-CSF 过敏、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急性髓系白血病(M3 除外)、孕期 / 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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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镰状细胞贫血、既往脾大、放疗野内骨髓严重抑制。
六、核心推荐速记(临床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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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预防:高危必防,中危 + 高危因素必防,低危不常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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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关键:预防→化疗后 24~72h,治疗→确诊后 24h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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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固定:≥45kg→6mg,<45kg→100μg/kg,单次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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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突破:2023 版新增治疗性应用,FN/3~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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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控:老年 / 骨髓大野 / 免疫联合优先预防,周化疗暂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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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全程监测血常规 + 感染,骨痛对症,脾破裂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