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N 临床实践指南《胸腺瘤和胸腺癌》(2024.V1)相较于 2023.V1 版,在初始评估、手术、放化疗、随访等多个核心板块均有修订,同时明确了病理亚型分类与特殊治疗适配性,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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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评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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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学检查:修订后明确,根据临床指征可开展 FDG - PET/CT 扫描,范围为全身或从颅底到股骨中段;也可选择使用或不使用造影剂的胸部 MRI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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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肿瘤综合征评估:新增脚注要求,需通过合适检查与治疗,对胸腺瘤患者开展重症肌无力及其他副肿瘤综合征体征的临床评估,且该要求同样适用于后续多个相关诊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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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相关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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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辅助治疗提示:若 R0 切除(完整切除肿瘤,切缘无癌细胞)可能性低,需考虑为患者实施新辅助系统性治疗,同时明确不鼓励单纯减瘤手术。另外,若 R0 切除不确定,也可考虑术前系统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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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手术病例补充:对于医学上不可手术或不可切除的病例,新增 “观察” 这一可选方案,为身体状况差、肿瘤进展缓慢等特殊情况患者提供更多诊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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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化疗方案与用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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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补充说明:在系统性治疗原则板块,新增脚注指出部分方案可与放疗联合,用作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明确了放化疗联合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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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瘤用药细化:奥曲肽的使用新增前提条件,仅当奥曲肽扫描或 DOTATOC PET/CT 呈阳性时才可选用;同时要求通过核医学扫描评估奥曲肽高摄取疾病,优先选用 DOTATOC PET/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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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癌用药升级:将帕博利珠单抗、舒尼替尼、仑伐替尼、吉西他滨 ± 卡培他滨这几个方案,从原来的 “其他推荐方案” 提升为胸腺癌的 “首选方案”,优化了用药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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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随访方案分层
该版本进一步细化了不同手术情况和肿瘤类型的随访频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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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亚型分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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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由两种及以上亚型构成的胸腺瘤统称 “胸腺瘤”,各亚型需按 10% 的增量列出;还修订了显微镜下胸腺瘤等类型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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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多种神经内分泌相关亚型,如类癌 NOS、典型类癌(神经内分泌肿瘤 1 级)、小细胞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等,并注明此类亚型需参照神经内分泌和肾上腺肿瘤 NCCN 指南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