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共识发布于 2023 年 12 月,刊登在《中华肿瘤防治杂志》上,紧密结合河南本地诊疗实际,对全乳切除、保乳术后的放疗相关内容及特殊情况处理作出了详细规范,实用性和操作性极强,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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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乳切除术后放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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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放疗适应证:腋窝淋巴结阳性患者术后对胸壁和区域淋巴结放疗,能明显降低局部复发率并带来生存获益;而腋窝淋巴结阴性但存在原发肿瘤较大、脉管侵犯、组织学分级高、激素受体阴性等高危因素的患者,也建议开展术后放疗,以此降低复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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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界定靶区:临床靶区(CTV)包含患侧胸壁和相应淋巴引流区。胸壁 CTV 要涵盖患侧胸壁并收至皮下;淋巴引流区 CTV 则根据病情包含患侧锁骨上下区,内乳区、腋窝区可按需纳入。计划靶区(PTV)是在 CTV 基础上三维外放 0.5cm,且均收至皮下。同时明确了胸壁靶区的上下内外前后界范围,比如上界到胸骨柄上缘,下界为对侧乳腺皱襞消失层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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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剂量分割:常规采用常规分割模式,胸壁和区域淋巴结放疗剂量一般为 50Gy/25 次。对于部分耐受度较好的患者,也可在评估后采用大分割放疗方案,不过要严格把控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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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乳房手术后放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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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核心要求:该术式后放疗是降低局部复发的关键手段。全乳 CTV 需包含患侧乳腺和胸大肌筋膜,收至皮下 0.5cm,且不包含皮肤、胸大小肌等正常组织(除非这些部位受肿瘤侵犯)。瘤床 CTV 要在原肿瘤区域基础上三维外放 1.0cm,并限制在全乳 CTV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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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放疗方案:全乳放疗可选用常规分割(45 - 50Gy/25 - 28 次)或大分割模式;高危患者需进行瘤床补量放疗,像切缘阴性患者补量 10Gy/4 - 5 次。若患者腋窝淋巴结阳性,或阴性但有其他高危因素,还需增加淋巴引流区放疗,剂量推荐 50Gy/2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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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放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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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辅助化疗后:对新辅助化疗后达到病理完全缓解但存在初始高危因素(如初始淋巴结阳性)的患者,仍需按规范完成术后放疗;若未达到病理缓解,可适当强化放疗方案,比如调整剂量分割方式或扩大靶区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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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重建术后:放疗需兼顾肿瘤控制与重建乳房的外形保护。优先选择对重建组织损伤较小的放疗技术,放疗时机需结合重建手术方式确定,通常建议在重建术后恢复良好后尽早开展,减少肿瘤复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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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组织保护与不良反应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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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组织保护:勾画靶区时需精准勾勒脊髓、双侧肺部、心脏、对侧乳腺等危及器官。制定放疗计划时,控制这些器官的照射剂量,比如通过调整照射野角度,避免对侧乳腺和肺遭受不必要的照射,降低损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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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处理:针对放射性皮肤损伤、放射性肺炎、心脏损伤等常见不良反应,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如放疗期间做好皮肤护理,避免摩擦和刺激;定期监测心肺功能,一旦出现异常及时调整放疗方案并给予对应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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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技术与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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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选择:推荐采用容积弧形调强等先进放疗技术,这类技术能提升靶区剂量均匀性,同时减少周围正常组织的受照剂量。术中建议留置定位钛夹,为术后精准定位瘤床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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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流程把控:放疗前需多学科团队共同评估患者病情,确认靶区和放疗方案;放疗过程中定期核查患者体位和靶区位置,确保放疗精准度;放疗后建立长期随访机制,监测肿瘤复发情况和远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