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共识是对 2016 年版指南的更新,明确了低度(呕吐发生率 10%-30%)和极少量(呕吐发生率<10%)催吐潜能化疗药物的界定,同时制定了差异化且精准的恶心呕吐控制策略,核心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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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药物分类,补充新增名录
此次更新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 42 种抗肿瘤药物至对应催吐风险类别中,其中包含多款口服用药,进一步完善了两类风险药物的名录,方便临床精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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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场景制定止吐预防策略
共识摒弃了过度预防的思路,针对不同情况给出精简且贴合需求的方案,同时明确了特殊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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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无预防用药原则:对于极少量催吐潜能化疗,共识不推荐常规使用预防性止吐药物;针对低度催吐潜能化疗,也无强制预防性用药要求,仅建议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灵活判断。且明确规定,不给予药物预防这两类化疗引发的延迟性恶心呕吐,避免不必要的药物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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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吐发生后的升级调整:若患者接受这两类化疗时出现呕吐症状,共识建议后续化疗需采用更高致吐风险级别的止吐方案。比如接受低度催吐化疗的患者发生呕吐,下一次可选用中度催吐风险对应的二联止吐方案,以此保障后续治疗中患者的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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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整体止吐体系并新增细节补充
该共识与中度、高度催吐风险化疗的止吐建议形成完整体系,保持了分级逻辑的一致性。同时此次更新还间接呼应了其他风险等级共识中的药物补充,如新增的奈妥匹坦和罗拉匹坦两种 NK1 受体拮抗剂,虽主要用于中、高度催吐风险场景,但也为低度催吐风险患者出现特殊情况时的方案升级提供了更多用药选择。此外,共识关注到口服化疗药的用药周期特点,提示临床在处理口服类低度或极少量催吐药物相关恶心呕吐时,需结合用药时长做好症状监测,而非仅聚焦化疗给药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