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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N临床实践指南:皮肤黑色素瘤(2024.V1)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2-11 08:00浏览:

2024 年 2 月 12 日发布的《NCCN 临床实践指南:皮肤黑色素瘤(2024.V1)》,在诊断评估、分期检查、各阶段治疗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规范,还新增了新辅助治疗原则章节,为临床诊疗提供全面指导,核心内容如下:
  1. 诊断与分期相关规范
    1. 活检与病理评估:优先对可疑病灶完整切除活检,切缘保留 1 - 2mm;若病灶大于 2cm 或位于面部等关键部位,可选择切取活检。病理报告需明确 Breslow 厚度、Clark 分级、溃疡情况、真皮层有丝分裂率等核心指标,其中有丝分裂率需通过 “热点” 技术测定,同时还要标注有无微卫星灶等关键信息。对于组织学不明的病变,可借助荧光原位杂交技术辅助检测。
    2. 分期检查:ⅠA、ⅠB 期低危患者(病变厚度≤0.5mm,有丝分裂≤2/mm²),无特殊临床适应证时不推荐常规前哨淋巴结活检。局部评估可用超声,若淋巴结大小>1cm、皮质增厚>2mm 需警惕转移;远处转移排查则采用 CT/MRI 针对脑、肺等部位检查,PET - CT 全身检测转移灶的灵敏度超 90%,多数分期患者可考虑行基线影像学检查用于分期。临床分期上,0 期原位癌或 ⅠA 期需标注无溃疡,ⅠA 期还需强调是否存在不良预后因素。
  2. 分阶段治疗策略
    1. 早期(Ⅰ - Ⅱ 期):以手术根治为主。广泛切除术的切缘宽度依据 Breslow 厚度确定,≤1mm 对应 1cm 切缘,1 - 2mm 对应 1 - 2cm 切缘,2 - 4mm 对应 2cm 切缘,>4mm 对应 2 - 3cm 切缘,手术深度需达皮下脂肪层。对于 Breslow≥1mm 或溃疡阳性的患者,需做前哨淋巴结活检,若结果阳性则需进一步行区域淋巴结清扫。Ⅱ 期高风险患者,可选用干扰素 α - 2b 辅助治疗,也可考虑靶向或免疫巩固治疗。
    2. 局部晚期(Ⅲ 期):采用手术联合系统治疗的模式。手术需完成原发灶广泛切除加区域淋巴结清扫。系统治疗可选择新辅助或辅助治疗,BRAF V600 突变患者,术前或术后可用 BRAF 抑制剂联合 MEK 抑制剂治疗 12 个月;也可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纳武利尤单抗等 PD - 1 抑制剂,术前新辅助治疗能使淋巴结转阴率提升至 50%。若淋巴结转移灶大于 3cm 或为多发转移,可搭配辅助放疗降低局部复发风险。
    3. 转移性(Ⅳ 期):以多学科综合治疗为主。BRAF V600 突变患者,可选择 BRAF 与 MEK 抑制剂双靶联合,或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BRAF 野生型患者,优先 PD - 1 单药治疗,高肿瘤负荷患者可考虑 CTLA - 4 抑制剂联合治疗。黏膜或肢端型患者耐药后,可尝试达卡巴嗪、替莫唑胺等化疗方案。局部治疗方面,脑转移可采用立体定向放疗,骨转移可行姑息放疗,寡转移患者可考虑手术切除或立体定向放疗。
  3. 新增核心章节与特殊情况处理
    1. 新辅助治疗原则:这是本版指南新增的重要章节。针对可切除黏膜黑色素瘤,多项研究显示联合治疗方案效果积极。如特瑞普利单抗 + 阿昔替尼联合治疗,能显著增加患者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数量;仑伐替尼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总体病理学缓解率达 40%,且安全性可控,这些方案为临床新辅助治疗提供了参考方向。
    2. 特殊部位治疗:甲下型黑色素瘤需扩大切除范围,涵盖甲母质与甲周皮肤,术后需密切监测淋巴结情况;鼻腔和副鼻窦黏膜黑色素瘤术后,推荐给予特定剂量的辅助放疗,以此提升局部控制效果,降低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