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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ACOG 妊娠及产后重症高血压急性发作的紧急治疗处理共识(NO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6 18:33浏览:

2015 年 2 月,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发布了《妊娠及产后重症高血压急性发作的紧急治疗处理共识(NO.623)》,修订了之前的 514 号委员会意见,主要更新了妊娠期和产褥期急性发作重症高血压的一线治疗方法。

定义与诊断标准

  • 严重高血压:收缩压(SBP)≥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DBP)≥110mmHg,持续 15 分钟及以上
  • 急性重症高血压是子痫前期、子痫等疾病的严重表现,可导致脑出血、脑梗塞等严重并发症

治疗目标

将血压控制在 140-150/90-100mmHg 范围之内,防止脑血管自主调节功能丧失,而非降至正常血压水平。

一线治疗药物

  • 静脉注射拉贝洛尔:20mg 静脉注射,持续 2 分钟以上,若血压未达标,可每 10 分钟重复一次,最大剂量为 220mg
  • 静脉注射肼苯哒嗪:5-10mg 静脉注射,每 15-20 分钟重复一次,最大剂量为 30mg
  • 口服硝苯地平:首次 10mg 口服,若 20 分钟后血压仍未达标,可再给予 20mg 口服,可重复使用

二线治疗药物

  • 当一线药物无法控制血压时,可考虑使用微量泵泵入拉贝洛尔或尼卡地平
  • 极重症高血压时可考虑应用硝普钠,但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因其具有母体、胎儿和新生儿毒性,并可能加重母体脑水肿

特殊注意事项

  • 硫酸镁不建议作为降压药物,但可用于预防严重子痫前期抽搐发作和控制子痫抽搐
  • 气管插管可引起血压严重升高,在没有采取消除或最小化插管诱导的高血压反应的措施时,不应进行全麻诱导和插管
  • 高血压急症控制后,需全面评估母胎情况,考虑后续药物治疗和恰当的分娩时机
该指南强调,个人和机构应建立机制,以便在患者出现高血压急症时迅速给予药物治疗,同时推荐使用核查单等工具来促进指南的实施,以减少孕产妇不良结局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