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英国和爱尔兰麻醉师协会(AAGBI)发布了《爱尔兰医院重症儿童护理安全指南》,该指南主要针对非儿科医院中重症儿童的护理管理提供了规范,核心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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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各单位应对儿科患者的年龄标准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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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明确标识哪些医院提供儿科服务,哪些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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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儿科医院一线工作人员应接受儿科高级生命支持(PALS/APLS)培训,建议始终有一名 APLS 认证或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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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服务应将患病儿童送往最近的有儿科服务的医院,仅在极端情况下(如儿童需要积极心肺复苏或上呼吸道梗阻)才送往非儿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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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归属:受伤 / 手术问题和急性医疗紧急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急性严重哮喘等)的儿童在转移前应由成人临床医生负责。如有麻醉师参与,应由麻醉师与接诊临床医生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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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与设备:非儿科医院应备有一套涵盖常见儿科紧急情况管理的指南,配备正式的儿科复苏推车,强烈建议在急诊室使用 Broselow 胶带系统,备有最新版《英国国家儿童处方集》及 APLS/PALS 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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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 收治决策:危重儿童是否转入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由当地医院临床医生和儿科重症医生共同决定。如决定收入成人 ICU,应由接诊顾问和麻醉顾问共同负责,并随时获得儿科重症医生的电话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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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要求:重症儿童的护理需要 ICU 和儿科护理专业知识,理想情况下管理儿童的护士应接受过 PICU 培训。如无法实现,可由 ICU 护士和儿科护士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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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要求:对于需要转至三级单位的危重儿童,建议采用儿科 / 麻醉联合方法,由儿科、麻醉科的最高级别人员以及经验丰富的儿科护士陪同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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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复苏:非儿科医院应具备新生儿复苏和稳定所需的基本设备,有能力提供低于 100% 的氧气并进行氧气混合。如有可能,麻醉顾问应协助新生儿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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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ICU 收治:仅在特殊情况下(如三级中心无儿科重症床位、儿童病情太重无法转移等)才将危重儿童收治到成人 ICU,且应有当地关于机械通气、生理监测、静脉输液和药物管理的协议和指南。
该指南强调了建立全国性 24 小时儿科检索服务的必要性,以确保危重儿童能及时、安全地转运至专业儿科中心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