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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环境中开放性损伤的救治技术规范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6 17:56浏览:

灾难环境中开放性损伤的救治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现场紧急救治、伤口污染控制及专科处理等方面,以下是具体内容:

现场紧急救治技术

  • 现场环境评估: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避免在危险环境中进行不必要的救治操作。
  • 初期评估与急救:优先识别和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如气道梗阻、大出血、张力性气胸等。
  • 止血:直接加压包扎控制活动性出血。有生命危险的肢体出血可考虑使用止血带,应记录止血带开始使用的时间,并在 1-1.5 小时内取下。
  • 伤口处理:用无添加物的生理盐水、无菌水或饮用水低压冲洗伤口,去除明显的污染和嵌入的异物,禁使用河水或海水。冲洗后用清洁敷料包扎,减轻进一步污染和出血。
  • 骨折肢体固定:开放性肱骨 / 前臂骨折可行暂时性外支架固定或夹板固定;开放性股骨 / 胫骨骨折行暂时性外支架固定。
  • 后送:尽快转送至有外科支持的医疗单位,伤病员应在 6 小时内后送至外科救护单位行外科评估。

伤口污染控制技术

  • 无外科支持时的伤口污染控制:尽快(3 小时内)短疗程全身应用窄谱抗菌药物,如头孢唑林 2g 静脉注射,6-8 小时 / 次,或加甲硝唑 500mg 静脉注射,8-12 小时 / 次。未接种或不清楚接种状态可预防性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 有外科支持时的伤口污染控制
    • 清创:伤后尽早(6-8 小时内)评估和清创处理是降低感染率的关键。推荐加温的等渗盐水足量低压冲洗伤口,Gustilo I、Ⅱ、Ⅲ 型开放性骨折分别使用 3、6、9L 生理盐水。移出明显的嵌入异物,低能量损伤、异物多难以取出、体腔未受损伤时不要试图去掉深部异物。
    • 缝合:避免一期缝合伤口,推荐初期缝合硬脑膜和面部伤口。用湿敷料松松填充伤口,盐水纱布最好,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创面无活动性出血时,可使用负压封闭引流。48 小时后再次检查伤口,确定无感染、异物和坏死组织时,在损伤后 3-5 天缝合伤口;如果存在感染表现,则不宜缝合伤口,再次清创,48 小时后再次探查伤口和更换敷料。
    • 抗菌药物应用:同无外科支持时的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需要专科医师处理的开放性损伤

  • 伤口不能关闭:伴严重组织缺损的开放性损伤必要时以植皮或皮瓣移植术覆盖创面,也可使用负压封闭治疗。
  • 复杂骨伤处理:开放性肱骨 / 前臂骨折可行暂时性外支架固定或夹板固定;开放性股骨 / 胫骨骨折行暂时性外支架固定。
  • 延期截肢:截肢的主要指征包括不能修复的血管损伤、严重软组织损伤以截肢作为最后治疗手段、与肢体损伤相关的心肺肾功能恶化或脓毒症等。
  • 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清创:对合并严重污染、椎管与腹腔内肠道相通的穿透性脊柱损伤,推荐探查和低压力冲洗伤口;对于神经功能持续下降的伤员,推荐早期清除施压骨碎片或异物。
  • 眼损伤清创:眼穿透性损伤应等待专科医师清创,推荐开放性眼伤初期缝合(6 小时内),进入眼部的异物,只要在可接受的时间内取出感染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