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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6 17:46浏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于 2015 年 7 月联合发布,是对 2004 年版的修订更新,旨在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以下是该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 治疗性应用原则
    •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相关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合格标本送病原学检测。
    •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经验治疗,待药敏结果后再调整。
    •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根据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
    •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如轻中度感染多数可口服治疗,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 小时。
    •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仅在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耐药的感染等情况下有指征联合用药。
  • 预防性应用原则
    • 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目的是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包括普通感冒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留置导尿管等患者。
    •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清洁 - 污染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污秽 - 感染手术不属预防应用范畴。预防用药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 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肝肾功能减退、老年、儿童、妊娠及哺乳患者等。如肾功能减退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小儿患者应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患者应根据药物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慎重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管理宗旨: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减少和遏制细菌耐药,安全、有效、经济地治疗患者。
  • 管理体系建设:强调微生物检测和细菌耐药性监测的意义,提倡医院感染防控和抗菌药物管理并重,医疗机构应加强自身的监测、反馈和干预,持续改进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 供应目录和处方集管理:抗菌药物遴选以 "优化结构,满足临床合理需要" 为目标,保证抗菌药物类别多样化,在同类品种中择优选择抗菌活性强、药动学特性好、不良反应少等的品种。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该部分概述了每类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特点、适应证、禁忌证、主要不良反应、重要药物相互作用和特殊人群使用等。列入了目前在国内应用的所有抗菌药物类别,包括恶唑烷酮类、甘胺酰环素类和环脂肽类等新上市药物。适应证表述基本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同时也考虑了减少细菌耐药性和卫生经济学等因素。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治疗原则

简要介绍了各部位细菌感染的主要病原菌、治疗原则和药物选择,有助于临床医师建立对常见感染病原菌和抗菌治疗的全局感,但具体疾病诊疗仍须参照相应临床诊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