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日本肝胆胰外科学会指南:急性胰腺炎的管理》对 17 个相关领域 39 个问题提供了 43 条建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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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检测血清脂肪酶作为诊断急性胰腺炎的主要标准,若血清脂肪酶检测困难,则选择血清淀粉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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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胰蛋白酶原 2 试纸可能适用于急性胰腺炎的快速诊断,但因尚未在日本上市,目前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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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急性胰腺炎发作时,建议采用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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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适用于急性胰腺炎的诊断,MRI 在诊断胆源性胰腺炎以及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方面优于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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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 CT 有助于诊断急性胰腺炎伴活动性出血及血栓形成,但需考虑其对胰腺炎、肾功能的影响及过敏反应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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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确诊当时及之后一段时间内(尤其在确诊 48h 内)反复进行严重程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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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采用严重程度评分系统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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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补液推荐使用乳酸林格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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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早期休克伴或不伴脱水患者,推荐进行短期快速液体复苏(补充液体量为 150~600 ml/h),快速液体复苏需谨慎进行,避免过度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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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患者的平均动脉压≥65mmHg 或者每小时尿量≥0.5ml/kg 时,建议减慢补液速度或者终止快速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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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急性胰腺炎患者无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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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急性胰腺炎以及坏死性胰腺炎患者,在早期(发病 72h 之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可能有助于提高患者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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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荐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真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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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胰腺炎患者不建议静脉营养支持,尽可能避免全肠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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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胰腺炎患者可应用肠内营养,发病早期使用肠内营养可有效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并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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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求留置鼻饲管至空肠并穿过 Treitz 韧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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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怀疑存在胆管炎或者持续胆管梗阻,可早期采取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和 Oddi 括约肌切开术(ERCP/ES)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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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复发,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建议行胆囊切除术,一旦胆源性胰腺炎得到控制,建议立即行胆囊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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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过度输液、合并肾肺严重并发症以及 CT 可见腹部多处积液的患者,建议持续监测腹腔压力(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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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IAP 持续或反复≥12mmHg 时,建议开始采取保守治疗,目标是将 IAP 控制在 15mmHg 以下;对于 IAP>20mmHg 且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如同时存在器官功能障碍和衰竭风险,建议采用手术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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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死性胰腺炎应首先采取保守治疗,介入治疗的最佳指征是怀疑或确诊感染性胰腺坏死的患者出现感染伴一般情况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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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临床症状及血检结果恶化时应考虑感染性胰腺坏死的可能,不推荐细针穿刺作为常规诊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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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可能,在感染性胰腺坏死发生 4 周后(坏死组织被充分包裹)应开始介入治疗,首先考虑经皮穿刺引流(腹膜后)或内镜下引流,若症状无明显改善,则进行坏死组织清除术,推荐镜下或者腹膜后途径坏死组织清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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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临时胰管支架置入建议仅用于易并发 ERCP 术后胰腺炎的高危患者,导丝超选技术可能降低 ERCP 术后胰腺炎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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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禁忌证的情况下,推荐于直肠内常规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预防 ERCP 术后胰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