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国际心肺移植协会(ISHLT)发布的《心脏移植标准:10 年更新》是对 2006 版指南的重要修订,主要针对心脏移植候选患者的选择标准、特定患者群体的护理及耐用机械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更新ishlt.org。以下是该指南的主要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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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 标准放宽:对于超重的心衰患者,新标准要求医生推荐减重项目,将患者体质指数(BMI)降至<35kg/m²,而非先前的 30kg/m²,这使得更多超重患者有机会符合心脏移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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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SS 使用建议改变:由于新证据对心衰生存评分(HFSS)的预测准确性提出质疑,ISHLT 建议,只有在预后不确定的情况下,才使用 HFSS 来判断患者是否适合接受心脏移植,不再将其作为常规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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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心导管检查推荐:建议所有等待心脏移植的成年患者在列入移植名单前进行右心导管检查(RHC),并在移植前定期进行,以评估心脏功能和血流动力学状态,但不主张对儿童进行常规的定期 RHC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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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症患者处理:对于存在潜在可逆或可治疗合并症,如癌症、肥胖、肾功能衰竭、吸烟、药物治疗不可逆性肺动脉高压的患者,可考虑先使用机械循环支持,然后重新评估是否适合心脏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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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要求:任何在门诊中无法获得充分社会支持的患者,被视为移植的相对禁忌。社会支持对于患者术后的康复和长期管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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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患者评估:HIV 感染、肝炎、查加斯病甚至结核病患者,如果治疗团队能严格遵守管理原则,可考虑进行心脏移植。这反映了对感染性疾病患者治疗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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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患者移植标准:对于需要心脏移植的肿瘤患者,应与肿瘤专家合作,根据每位患者的肿瘤复发风险进行分层。肿瘤缓解后等待移植的具体时间取决于肿瘤类型、治疗反应和阴性转移后处理等因素,不应使用任意观察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