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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急诊重症肺炎临床实践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6 15:17浏览:

《中国急诊重症肺炎临床实践专家共识》由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发布,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急救医学》第 36 卷第 2 期。该共识对重症肺炎的诊断、评估、治疗及预后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具体内容如下:

重症肺炎的定义与诊断

重症肺炎是由肺组织(细支气管、肺泡、间质)炎症发展恶化形成,可引起器官功能障碍甚至危及生命。社区获得性肺炎(CAP)、医院获得性肺炎(HAP)、健康护理相关性肺炎(HCAP)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均可发展为重症肺炎。
诊断方面,可参考 CURB-65 评分(意识障碍、尿素氮 > 7mmol/L、呼吸频率≥30 次 / 分、收缩压 < 90mmHg 或舒张压≤60mmHg、年龄≥65 岁),评分≥3 分者提示重症肺炎。也可根据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诊断,符合 1 项主要标准(需要气管插管行机械通气治疗;感染性休克需要血管活性药物治疗)或≥3 项次要标准(呼吸频率≥30 次 / 分;氧合指数≤250mmHg;多肺叶浸润;意识障碍和(或)定向障碍;血尿素氮≥7.14mmol/L;收缩压 < 90mmHg 需要积极的液体复苏)者可诊断为重症肺炎。

病情评估

包括对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血生化、动脉血气分析、降钙素原、C 反应蛋白等)、病原学检查(痰涂片及培养、血培养、胸腔积液培养、肺泡灌洗等)及影像学检查(胸部 X 线、CT 等)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可借助 APACHEⅡ 评分、SOFA 评分等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及预后。

治疗

  • 抗菌药物治疗:应立即给予恰当的经验性初始抗菌药物治疗,在用药前留取病原学检测标本。致病菌未明确时,推荐广谱抗菌药物治疗。对于社区获得性重症肺炎,常见病原体为肺炎链球菌等,可选用 β- 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或呼吸喹诺酮类药物;医院获得性重症肺炎常由革兰阴性杆菌如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等引起,可根据当地耐药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如碳青霉烯类等。抗菌药物疗程一般为 10-21 天,对于初始反应不佳或失败的患者,疗程可适当延长。
  • 支持治疗:包括氧疗和辅助呼吸,维持血氧饱和度在 94%-98%,有二氧化碳潴留风险的患者可维持在 90% 左右;合并感染性休克的患者可适量短程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注意营养支持,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等。
  • 其他治疗:对于静脉给予抗菌药物无效或需要严格控制液体摄入的危重患者及多重耐药菌感染的 VAP 患者,可考虑联合雾化吸入抗菌药物治疗。此外,还可根据患者情况适当使用免疫调节剂等。

治疗后评估及预后

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变化等,评估治疗效果。重症肺炎的病死率高达 30%-50%,预后与患者的年龄、基础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是否及时恰当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