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急性心血管病护理协会(ACCA)发布了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诊断和治疗相关的立场声明。以下是该声明的一些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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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心源性休克是指在心输出量下降的同时,在血容量充足的情况下存在外周组织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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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必须满足低血压、组织低灌注、左室充盈压增高及心脏泵功能受损四个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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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压:收缩压<90mmHg 或平均动脉压<65mmHg,或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收缩压≥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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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低灌注:如意识改变、皮肤湿冷、少尿(尿量<30ml/h)、血乳酸>2.0mmol/L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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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室充盈压增高:通过肺动脉导管测量肺动脉楔压≥18mmHg,或通过超声心动图测量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LVEDP)≥2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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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泵功能受损:左心室射血分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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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划分:新的定义将心源性休克分为五个阶段,包括存在心源性休克风险、初始或休克前期、典型休克期、恶化期、终末期。
推荐使用 IABP-SHOCK II 评分对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的患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分将患者分为低、中、高危三组,其 30 天死亡率分别为 20%-30%、40%-60% 以及 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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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运重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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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侵入性治疗:指南推荐对于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患者早期启动侵入性再血管化治疗,PCI 治疗作为再血管化首选策略,对于 PCI 失败或冠脉解剖结构不适合 PCI 的患者,建议 CABG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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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血管处理:对于心源性休克患者合并多支血管病变,急诊 PCI 时推荐选择仅处理罪犯血管的策略,而对于非罪犯血管,建议择期干预。当患者非罪犯血管为次全闭塞且 TIMI 血流减低,或考虑多支血管均为罪犯血管时,也可以考虑完全血运重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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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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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 受体阻滞剂:心源性休克急性期应当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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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负荷评估:需对患者的容量负荷状况进行评估,注意有低血容量导致左室充盈不足的可能,尤其是存在右心室梗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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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目标值:推荐平均压 65mmHg,过低或过高均可能对患者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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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茶酚胺类药物:多数患者需使用儿茶酚胺类药物以维持血压,但应尽可能使用有效的最小剂量并缩短使用时间。多巴胺不增加患者死亡率,但其心动过速发生率更高;对于低血压合并组织灌注不足患者,更推荐使用去甲肾上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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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循环支持:可根据患者情况考虑使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左心室辅助装置(LVAD)等机械循环支持设备,以改善心脏功能和组织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