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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胆碱酯酶活性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意义评价——《急性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07 09:26浏览: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治临床专家共识(2016)》(以下简称《共识》)是我国 AOPP 诊疗领域的核心指导文件,其中对血浆胆碱酯酶(PChE)活性的临床价值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不仅是 AOPP 诊断的关键指标,更是病情评估、治疗监测及预后判断的重要依据。以下从诊断、病情分级、治疗指导、预后评估四个维度,结合《共识》内容解读其临床意义:

一、血浆胆碱酯酶活性是 AOPP 诊断的 “核心标志物”

有机磷农药(OP)的中毒机制是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AChE) 活性,导致体内乙酰胆碱(ACh)蓄积,引发胆碱能危象(如腺体分泌增多、平滑肌痉挛、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等)。而血浆胆碱酯酶(PChE) 与 AChE 同属胆碱酯酶家族,虽主要存在于血浆(由肝脏合成),其活性变化与 AChE 活性呈高度正相关(尤其在 OP 中毒时,二者均被抑制),且 PChE 检测便捷、快速(常规实验室即可完成),因此《共识》明确将其作为 AOPP 诊断的核心生化指标。

诊断中的具体应用:

  1. 确诊依据之一:对于有明确 OP 接触史(口服、皮肤接触、吸入)+ 典型胆碱能症状(如流涎、瞳孔缩小、肌颤、呼吸困难)的患者,若检测发现PChE 活性低于正常参考值下限,即可支持 AOPP 诊断;
  2. 鉴别诊断价值:对于无明确接触史但症状疑似 AOPP 的患者(如不明原因的意识障碍、呼吸困难、瞳孔缩小),PChE 活性正常可大概率排除 AOPP,避免误诊(需排除其他导致 PChE 降低的情况,如肝硬化、营养不良、遗传缺陷,但此类情况多无胆碱能症状)。

二、血浆胆碱酯酶活性是 AOPP 病情严重程度分级的 “量化标准”

《共识》摒弃了单纯依靠症状的主观分级方式,将PChE 活性占正常参考值的百分比作为 AOPP 病情分级的关键量化指标,结合临床症状将病情分为轻、中、重三级,为治疗方案选择提供客观依据:
病情分级 血浆胆碱酯酶活性(占正常参考值百分比) 核心临床症状
轻度中毒 50%~70% 仅出现 “毒蕈碱样症状”(如流涎、多汗、恶心呕吐、瞳孔缩小),无肌颤或意识障碍
中度中毒 30%~50% 出现 “毒蕈碱样症状 + 烟碱样症状”(如肌颤、肌无力),或伴轻度意识障碍(如嗜睡)
重度中毒 <30% 出现 “胆碱能危象”(如肺水肿、呼吸衰竭、昏迷、抽搐),或伴严重循环衰竭
需注意:《共识》强调,分级需结合 “PChE 活性 + 临床症状” 综合判断 —— 若患者 PChE 活性处于 “中度范围”,但已出现昏迷、肺水肿等重度症状,仍需按 “重度中毒” 处理;反之,若 PChE 活性偏低(如 40%),但症状轻微(仅轻度恶心),需警惕 “症状滞后”(OP 吸收尚未达峰值),需动态监测 PChE 及症状变化。

三、血浆胆碱酯酶活性是 AOPP 治疗效果的 “监测指标”

AOPP 的核心治疗包括 “清除毒物(洗胃、导泻、皮肤清洗)、应用解毒剂(阿托品、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解磷定)、对症支持(呼吸支持、循环稳定)”,而 PChE 活性的动态变化可直接反映治疗是否有效:
  1. 评估解毒剂疗效
    • 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解磷定)的作用是 “恢复被抑制的 AChE 活性”,若治疗有效,PChE 活性会在用药后逐渐回升(通常轻度中毒者 24~48 小时回升明显,重度中毒者需数天至 1 周);
    • 若用药后 PChE 活性持续下降或无明显回升,提示:① 毒物未彻底清除(如胃肠道残留 OP 持续吸收);② 复能剂剂量不足或用药时机过晚(OP 与 AChE 结合超过 48~72 小时后,易形成 “老化酶”,复能剂无效);③ 出现并发症(如肝功能损伤,导致 PChE 合成减少),需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指导阿托品用量
    • 阿托品的作用是 “拮抗毒蕈碱样症状”,其用量需根据 “症状控制情况 + PChE 活性” 调整:若 PChE 活性已回升至 50% 以上,且胆碱能症状消失,可逐渐减少阿托品剂量(避免阿托品中毒);若 PChE 活性仍<30%,即使症状暂时缓解,也需维持阿托品 “维持量”,防止症状反跳。

四、血浆胆碱酯酶活性是 AOPP 预后判断的 “重要参考”

《共识》指出,PChE 活性的恢复速度和最终恢复水平,与 AOPP 患者的预后密切相关:
  1. 预后良好的标志
    • 中毒后 24~48 小时内,PChE 活性开始回升,且 1 周内恢复至正常参考值的 50% 以上,通常提示患者无严重器官损伤(如肝肾功能正常),预后良好,多可顺利出院;
    • 轻度中毒患者若 PChE 活性快速恢复(如 3 天内达 70% 以上),几乎无后遗症风险。
  2. 预后不良的警示
    • 重度中毒患者若 PChE 活性持续<30% 超过 1 周,或回升缓慢(如 2 周仍未达 50%),提示:① 可能存在严重肝损伤(PChE 由肝脏合成,肝细胞坏死会导致合成减少);② 毒物对神经系统的慢性损伤(如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风险升高;③ 需警惕 “中间综合征”(中毒后 24~96 小时出现的肌无力,可导致呼吸衰竭),需延长监护时间。

五、解读中的注意事项(《共识》特别强调)

  1. 避免 “单一依赖 PChE 活性”:PChE 活性需结合 “接触史、症状、其他检查(如血 OP 浓度检测)” 综合判断,不可仅凭 PChE 轻度降低(如 60%)就确诊 AOPP,也不可因 PChE 暂时正常而排除 “早期中毒”(OP 吸收初期,PChE 可能尚未明显下降,需间隔 2~4 小时复查);
  2. 注意 “个体差异”:正常人群 PChE 活性存在个体差异(如老年人、营养不良者基础 PChE 活性偏低),诊断时需参考患者 “自身基础值”(若既往有体检数据,对比更准确),而非仅依赖实验室通用参考值;
  3. 排除 “非中毒性 PChE 降低”:肝硬化、重症肝炎、恶性肿瘤、妊娠晚期、遗传缺陷等疾病也会导致 PChE 活性降低,需结合临床症状排除这些情况(如肝硬化患者多有黄疸、腹水,无胆碱能症状)。
综上,《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治临床专家共识(2016)》将血浆胆碱酯酶活性定位为 AOPP 诊疗的 “核心指标”,其在诊断、病情分级、治疗监测及预后评估中均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临床实践中,需动态监测 PChE 活性,并结合患者具体情况综合分析,才能实现 AOPP 的精准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