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科学声明(第六部分:抗凝剂使用)结构化解读
该部分核心聚焦抗凝药物使用者的阿替普酶溶栓决策,基于循证分级明确华法林、低分子肝素(LMWH)、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的使用指征与禁忌,为临床处理抗凝相关卒中患者提供精准依据。以下为结构化要点:
一、核心定位与证据分级
(一)核心目标
明确不同抗凝药物类型、剂量及凝血指标下的溶栓安全性,平衡出血风险与血管再通获益,避免盲目使用或遗漏适宜病例。
(二)证据分级
延续声明统一标准:I 类(获益明确)、IIa 类(获益 > 风险,合理)、IIb 类(获益可能 > 风险,可考虑)、III 类(有害 / 无获益,不推荐);证据级别分 A 级(I 类研究)、B 级(II 类研究)、C 级(III 类研究 / 共识)。
二、各类抗凝剂使用的推荐建议
(一)华法林(维生素 K 拮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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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场景 |
推荐类别 |
证据级别 |
核心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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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R≤1.7 |
IIa 类 |
B 级 |
可安全使用阿替普酶,溶栓前无需等待凝血指标完全正常,需监测出血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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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R>1.7 |
III 类 |
B 级 |
出血风险显著升高,不推荐溶栓,优先血管内治疗或保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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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INR 结果 |
III 类 |
C 级 |
无法评估凝血状态时,暂不溶栓,紧急检测 INR 后再决策 |
(二)低分子肝素(L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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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场景 |
推荐类别 |
证据级别 |
核心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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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 内接受过治疗 / 预防性 LMWH |
III 类 |
B 级 |
无论剂量高低,均不推荐溶栓,LMWH 半衰期长,出血风险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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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 前使用 LMWH 且凝血指标正常 |
IIb 类 |
C 级 |
可个体化评估,监测 aPTT、血小板,无异常时谨慎使用 |
(三)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如达比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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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场景 |
推荐类别 |
证据级别 |
核心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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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且无凝血指标评估 |
III 类 |
C 级 |
缺乏安全数据,不推荐溶栓,除非紧急检测凝血功能(如凝血酶时间 TT)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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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48h 且 TT 正常 |
IIb 类 |
C 级 |
可考虑溶栓,需结合卒中严重程度与出血风险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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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异性拮抗剂(如依达赛珠单抗)后 |
IIa 类 |
C 级 |
拮抗后凝血指标恢复正常,可安全使用阿替普酶 |
(四)口服 Xa 因子抑制剂(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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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场景 |
推荐类别 |
证据级别 |
核心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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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且无凝血指标评估 |
III 类 |
C 级 |
出血风险高,不推荐溶栓,紧急检测抗 Xa 因子活性或凝血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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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72h 且凝血指标正常 |
IIb 类 |
C 级 |
可个体化评估,结合患者年龄、卒中严重程度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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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异性拮抗剂(如安德沙班)后 |
IIa 类 |
C 级 |
拮抗后凝血功能恢复,可考虑溶栓 |
三、特殊情况处理与监测
(一)抗凝剂联用抗血小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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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INR≤1.7)+ 单 / 双抗血小板:IIb 类推荐,需强化出血监测(如每 2h 神经功能评估、术后 24h 复查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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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H/DOACs + 抗血小板:III 类推荐,出血风险叠加,优先保守治疗。
(二)凝血指标监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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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栓前:必查 INR、aPTT、血小板、纤维蛋白原,DOACs 使用者加查 TT 或抗 Xa 因子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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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栓后:24h 内复查凝血指标,警惕迟发性出血,及时处理异常。
(三)禁忌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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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忌:24h 内 LMWH 治疗、INR>1.7 的华法林使用者、DOACs 使用中且凝血指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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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机械瓣膜置换术后需抗凝者,INR≤1.7 时可 IIb 类推荐溶栓,需多学科会诊评估获益风险。
四、核心总结与临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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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使用者:以 INR≤1.7 为溶栓安全阈值,INR>1.7 绝对禁忌,快速检测 INR 是决策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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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H 使用者:24h 内使用无论剂量均不推荐,24h 后需凝血指标正常方可谨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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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ACs 使用者:无凝血指标时不推荐,特异性拮抗剂可降低出血风险,为溶栓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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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抗凝患者溶栓需 “凝血指标 + 抗凝类型 + 时间窗” 三维评估,多学科协作,强化监测,平衡风险与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