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科学声明(第八部分:血小板与凝血障碍)
2015 AHA/ASA 该声明第八部分聚焦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异常、抗凝药物使用等出血风险相关场景,核心是 “分层评估、风险 - 获益权衡、强禁忌与个体化推荐并行”,以下为结构化要点与推荐分级。
一、核心框架与证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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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发病 0-4.5h 急性缺血性卒中(AIS)拟静脉阿替普酶患者,重点评估凝血相关出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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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分级:GRADE 分级,含 Ⅰ/Ⅱa/Ⅱb/Ⅲ 类推荐,证据等级 B/C 级,强调临床个体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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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逻辑:以 “无明确出血风险则优先获益” 为原则,区分绝对禁忌、相对禁忌与可谨慎使用场景。
二、关键推荐要点(按临床场景)
(一)基础凝血指标异常(强推荐,高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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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推荐意见 |
推荐等级 |
证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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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计数<100,000/mm³ |
不推荐阿替普酶 |
Ⅲ 类 |
C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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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R>1.7 或 PT>15s、aPTT>40s |
不推荐阿替普酶 |
Ⅲ 类 |
C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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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凝血异常线索 |
无需等待凝血 / 血常规结果,可紧急启动溶栓 |
Ⅱa 类 |
B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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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障碍病史(肝硬化、ESRD、血液病、维生素 K 缺乏等) |
个体化权衡出血风险与获益,可考虑使用 |
Ⅱb 类 |
C 级 |
(二)抗凝药物使用史(核心场景,分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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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类型 |
具体情况 |
推荐意见 |
推荐等级 |
证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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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 |
INR≤1.7 |
可考虑使用 |
Ⅱb 类 |
B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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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 |
INR>1.7 |
不推荐使用 |
Ⅲ 类 |
B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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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H |
24h 内使用(预防 / 治疗剂量) |
不推荐使用 |
Ⅲ 类 |
B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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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 |
48h 内使用且肾功能正常 |
不推荐使用;除非凝血指标正常或停药>48h |
Ⅲ 类 |
C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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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AC |
停药>48h 且肾功能正常 |
可个体化评估 |
Ⅱb 类 |
C 级 |
(三)出血倾向与凝血疾病(个体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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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 / 获得性出血素质:如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无明确证据支持 / 反对使用,需结合患者出血史、凝血指标、神经功能缺损程度,医患共享决策后个体化考虑(Ⅱb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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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颅内出血(ICH)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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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如 3 个月内)ICH:不推荐使用,出血风险高(Ⅲ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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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性 ICH(>6 个月)且无新发微出血 / 血肿扩大:可考虑使用,获益可能大于风险(Ⅱb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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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微出血:不增加症状性颅内出血(sICH)风险,可使用(Ⅱa 类,C 级)。
(四)特殊凝血相关场景(临床常见,明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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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可压迫部位动脉穿刺:7 天内有锁骨下 / 颈内静脉穿刺伴动脉损伤史,不推荐使用(Ⅲ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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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胃肠道 / 泌尿生殖系统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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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天内有明确出血(如溃疡出血、肿瘤出血):不推荐使用(Ⅲ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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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天前出血且已止血、无贫血:可个体化评估(Ⅱb 类,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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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因子缺乏 / 替代治疗:如维生素 K 缺乏经补充后 INR 正常,可考虑使用(Ⅱb 类,C 级);未纠正的凝血因子缺乏则不推荐(Ⅲ 类,C 级)。
三、临床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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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评估:快速筛查凝血相关禁忌(血小板、INR、抗凝药使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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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禁忌线索:优先启动溶栓,同步完善凝血 / 血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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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抗凝史:华法林查 INR,DOAC 查凝血指标或确认停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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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异常 / 出血倾向:分层评估风险 - 获益,必要时 MDT 会诊(神经科 + 血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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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栓后监测:24h 内维持血压<180/105mmHg,每 15-30min 神经功能评估,警惕出血并发症。
四、核心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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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凝血异常疑虑时,避免因等待实验室结果延误溶栓(发病 1h 内为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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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使用者需紧急查 INR,INR≤1.7 时可谨慎使用,同时备好凝血酶原复合物 / 维生素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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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H 使用 24h 内为绝对禁忌,无论预防或治疗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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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倾向患者需记录出血部位、频率、严重程度,作为决策依据。
该部分声明为临床处理凝血相关复杂病例提供明确路径,既严格把控出血风险,又避免过度排除潜在获益患者,强调 “个体化评估 + 共享决策” 的临床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