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共识》由中国康复医学会组织,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专业委员会制定,旨在推动我国康复治疗人员毕业后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岗位能力。以下是该共识的一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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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的必要性:我国现代康复医学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康复治疗学专业的学历教育起步较晚,人才总量严重不足,且目前尚未建立康复治疗师的准入制度和执业资格考试,多用全国职称考试证书来代替执业资格证书,而职称考试不能替代执业考试,无法充分代表治疗师的实际能力,因此康复治疗师的规范化培训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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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标:主要是岗位任职基本能力培训。对于应届毕业生或首次获得治疗师岗位的历届毕业生,通过培训使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康复治疗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康复治疗工作。对于已经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通过培训使其达到康复治疗师岗位能力的要求,胜任康复治疗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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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所有在岗的康复治疗师均应接受规范化培训,包括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已经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1 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执照的临床专业人员),且在职人员需同时具备已经通过国家康复治疗技术资格考试,或获得教育、卫生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康复治疗专业或相关医学专业学历且正在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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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包括综合康复治疗能力培训和专科康复治疗能力培训。综合康复治疗能力培训主要内容为卫生政策法规、康复治疗中的安全控制与管理、康复治疗基本理论与实践和康复治疗专项技术及能力培训。专科康复治疗能力培训则针对准备从事康复治疗亚专业工作或从事专科康复的康复治疗人员,如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等亚专业,以及神经疾患康复、骨科疾患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等专科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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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认定:基地设置需考虑区域分布,建议从现有的国家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培基地中遴选,每个省可设若干个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符合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评审标准基本要求或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院,康复治疗亚专业设置齐全,有合格的带教老师,且具有临床教学能力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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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核:应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结业考核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