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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椎管内转移瘤诊疗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9-26 08:25浏览:

《中国椎管内转移瘤诊疗专家共识》由中国抗癌协会神经肿瘤专业委员会发布,通讯作者为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王贵怀,该共识发表在 2022 年《癌症》杂志第 41 卷第 12 期。以下是该共识的一些主要内容:
  • 流行病学:椎管内转移瘤发病率较脑转移瘤低,难以准确统计。发生脊柱转移的肿瘤患者占所有肿瘤患者的 5%-20%,其中 80% 的脊柱转移累及 “椎管外” 的椎体及其附件。常见的原发肿瘤类型包括肺癌、血液系统肿瘤和不明来源的肿瘤等。髓内转移、硬膜内转移相较于硬膜外转移更为罕见,占所有脊柱转移的 5%,多见于中枢神经恶性肿瘤转移及小部分肺癌、乳腺癌病程的晚期,转移部位以腰骶部为著。
  • 临床特点:转移部位在骨结构、向椎管内生长的肿瘤,首发症状多为骨痛,尤其是夜间骨痛,非甾体抗炎药常无效。转移部位在硬 / 软脊膜或髓内的肿瘤,首发症状中骨痛可不明显,而神经功能损伤明显。部分以脊髓(神经根)压迫为起始表现的转移瘤,会根据转移部位不同,出现不同层面和不同表现形式的神经功能缺损,包括节段下的运动、感觉功能异常,腱反射异常和病理征,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等。
  • 预防筛查:一般情况下,不推荐影像学常规筛查脊柱脊髓转移瘤,但在转移高风险肿瘤类型患者中,应注意监视警示症状。若出现背痛(尤其是夜间疼痛为著或突发严重背痛)、躯干或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明确的中枢性或根性感觉异常、姿势不稳、尿便功能障碍等警示症状,应积极完善全节段脊柱 MRI 评估转移,以挽救神经功能。若无已知的原发肿瘤信息,推荐使用 PET-CT 寻找原发肿瘤和评估脊柱转移。
  • 治疗决策:发现转移瘤脊髓压迫可能时,若无特殊禁忌,应即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减轻炎症、水肿,但考虑病灶为血液系统肿瘤时,需穿刺活检明确后使用。对于脊椎单椎体局部病灶,单一放疗效果对于局部病灶控制不亚于单纯椎板切除后放疗,且椎板切除可能导致脊柱不稳等问题。对于预期生存超过 6 个月的患者,优先推荐手术联合放疗;对于预期生存小于 3 个月的患者,放疗减轻症状可能更为合理。可采用 NOMS 系统帮助判断预期生存时间,该系统包括神经功能损伤情况、原发肿瘤放疗敏感性、脊柱骨系统机械稳定性、系统性手术耐受评估。
  • 治疗方案:手术方面,枕下 - 高颈段肿物多采用后入路减压 + 固定。放疗是椎管内转移瘤重要的辅助治疗手段,可用于术后辅助治疗或无法手术患者的姑息治疗。化疗对椎管内转移瘤的疗效有限,主要用于敏感肿瘤的术后辅助治疗或晚期患者的姑息治疗。此外,还可根据患者情况进行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