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联合欧洲肾脏协会 - 欧洲透析与移植协会(ERA-EDTA)共同发布了《狼疮肾炎的管理建议》,该建议基于循证医学证据和专家共识,针对狼疮肾炎(LN)的诊断、治疗目标、诱导缓解与维持治疗、特殊人群管理等核心问题提出了 12 条关键推荐,为临床实践提供了系统性指导。以下是具体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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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目标:快速控制肾脏炎症活动,实现 “完全缓解(CR)” 或 “部分缓解(PR)”,预防急性肾损伤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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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维持缓解状态,延缓慢性肾脏病(CKD)进展,降低终末期肾病(ESRD)、心血管事件及死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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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定义(明确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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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缓解:尿蛋白 / 肌酐比值(UPCR)≤0.5 g/g(或 24 小时尿蛋白<0.5 g),血清肌酐(Scr)正常或恢复至基线水平,且无活动性尿沉渣(红细胞管型、异形红细胞<5 个 / H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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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缓解:尿蛋白较基线下降≥50%(且 UPCR≤3 g/g 或 24 小时尿蛋白<3 g),Scr 稳定(较基线升高<25%),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下降<10 ml/min/1.73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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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临床怀疑 LN 的患者(如蛋白尿≥0.5 g/d、活动性尿沉渣、Scr 升高或 eGFR 下降,且排除其他肾脏疾病),均推荐尽早行肾活检,明确 LN 的病理分型(参照 ISN/RPS 2003 分型:Ⅰ-Ⅵ 型)、活动指数(AI)和慢性指数(CI)—— 这是制定治疗方案和判断预后的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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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者存在肾活检禁忌证(如严重凝血功能障碍、孤立肾等),需结合临床、实验室指标(如抗 dsDNA 抗体、补体 C3/C4)及影像学检查综合评估,但需谨慎排除其他肾脏疾病(如血栓性微血管病、药物肾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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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病理指标外,需定期监测临床指标(尿蛋白、Scr、eGFR、血压)和血清学指标(抗 dsDNA 抗体滴度、补体 C3/C4 水平),其中抗 dsDNA 升高、补体降低常提示 LN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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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指数(CI)≥4 分(如肾小球硬化、肾小管萎缩、间质纤维化)是预后不良的独立危险因素,需更积极的维持治疗以延缓进展。
诱导缓解期目标是快速控制肾脏炎症,疗程通常为6-12 个月,药物选择基于 LN 病理分型(尤其是增殖性 LN:Ⅲ 型、Ⅳ 型,或膜性 LN:Ⅴ 型合并增殖性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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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方案:糖皮质激素(GC)联合霉酚酸酯(MMF) 或环磷酰胺(C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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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初始静脉注射甲泼尼龙(MP)0.5-1 g/d,连续 3 天(“脉冲治疗”),随后口服泼尼松 0.5-1 mg/kg/d(最大剂量≤60 mg/d),4-8 周后逐渐减量,至 6 个月时降至 7.5-10 mg/d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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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F:起始剂量 1-2 g/d(分 2 次口服),根据耐受性调整(如胃肠道反应明显可减量至 1.5 g/d),优势是性腺毒性低于 CYC,适合育龄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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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推荐 “低剂量静脉方案”(如每月 0.5-1 g/m² 体表面积,连续 6 个月),而非传统大剂量口服方案,可降低感染、出血性膀胱炎及肿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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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若患者对 MMF/CYC 不耐受或无效(如治疗 3-6 个月未达部分缓解),可考虑利妥昔单抗(RTX,抗 CD20 单抗) 联合糖皮质激素 —— 尤其适合合并严重蛋白尿、新月体肾炎或难治性 LN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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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尿蛋白<3 g/d 且肾功能稳定:优先使用羟氯喹(HCQ) 联合 ACEI/ARB(控制血压、减少蛋白尿),密切监测病情(每 3-6 个月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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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尿蛋白≥3 g/d 或出现肾功能下降:推荐糖皮质激素联合 MMF(1-2 g/d),或低剂量 CYC(静脉或口服),疗程 6-12 个月;不建议单独使用糖皮质激素(疗效有限,且易致副作用)。
维持缓解期目标是巩固疗效、预防复发,疗程至少3-5 年,甚至更长(根据病情稳定情况调整),核心是 “最小有效剂量免疫抑制剂 + 控制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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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方案:羟氯喹(HCQ) 联合霉酚酸酯(MMF,0.5-1 g/d) 或硫唑嘌呤(AZA,1-2 mg/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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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氯喹:所有 LN 患者均推荐使用(除非禁忌,如视网膜病变),剂量≤5 mg/kg 实际体重 / 天,可降低 LN 复发率、改善心血管预后,且安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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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F vs AZA:MMF 在预防复发方面可能优于 AZA(尤其对增殖性 LN),但 AZA 价格更低、胃肠道副作用更少,适合耐受性较差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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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若对 MMF/AZA 不耐受或复发,可考虑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CNI,如他克莫司、环孢素) 或利妥昔单抗(RTX),但需监测血药浓度(CNI)或感染风险(R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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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缓解后,糖皮质激素需逐渐减量至最低有效剂量(通常为泼尼松 5-7.5 mg/d),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减少骨质疏松、感染、心血管副作用风险);若病情持续稳定(≥1 年无复发),可尝试进一步减量甚至停用(需密切监测,避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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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诱导治疗 3-6 个月未达部分缓解,或治疗中病情进展(如 Scr 升高、尿蛋白增加),或缓解后 12 个月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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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方案:① 更换诱导药物(如 MMF 无效换 RTX,或 CYC 无效换 MMF);② 联合治疗(如 RTX+MMF);③ 若合并血栓性微血管病(如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样表现),需加用血浆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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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孕时机:LN 患者需在病情稳定≥6 个月(无活动、Scr 正常、尿蛋白<0.5 g/d)后考虑妊娠,且停用致畸风险药物(如 CYC、甲氨蝶呤)至少 3 个月(CYC 需停药 3-6 个月以恢复卵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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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药:可安全使用的药物包括羟氯喹、糖皮质激素(泼尼松≤20 mg/d)、AZA(≤2 mg/kg/d)、RTX(妊娠中期后避免使用,以防胎儿 B 细胞耗竭);禁用 MMF、CNI(需权衡利弊,仅在必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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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监测:每 4-6 周复查尿蛋白、Scr、补体、抗 dsDNA,密切监测子痫前期(如血压升高、蛋白尿骤增),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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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保护:LN 患者心血管风险显著升高,需严格控制血压(目标<130/80 mmHg,首选 ACEI/ARB,同时减少蛋白尿)、血脂(LDL-C<2.6 mmol/L,必要时用他汀类药物)、血糖,戒烟并控制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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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预防: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需预防感染,包括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诱导治疗前完成),必要时使用复方磺胺甲噁唑(预防肺孢子菌肺炎,尤其在 CYC/RTX 治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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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 / 诱导治疗期:每 1-2 个月复查尿蛋白(UPCR 或 24 小时尿蛋白)、Scr、eGFR、补体 C3/C4、抗 dsDNA、血常规、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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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期 / 维持治疗期:每 3-6 个月复查上述指标,每年评估肾脏超声、骨密度(长期用激素者)、眼底(羟氯喹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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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LN 进展至 ESRD(eGFR<15 ml/min/1.73m²),需及时启动肾脏替代治疗(透析或肾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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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时机:需在 LN 完全缓解≥12 个月后进行,移植后仍需使用免疫抑制剂(如 CNI+MMF + 糖皮质激素),并继续服用羟氯喹(预防 LN 复发)。
2019 EULAR/ERA-EDTA 狼疮肾炎管理建议的核心是 **“分层治疗、达标管理、长期保护”**:以肾活检病理分型为基础制定个体化方案,优先选择低毒高效药物(如 MMF、羟氯喹),严格控制糖皮质激素剂量,同时重视合并症(心血管、感染)和特殊人群(妊娠)管理,通过长期规范随访实现 “保护肾功能、改善预后” 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