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欧洲肝脏研究学会(EASL)发布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管理临床实践指南》,在 HBV 感染的诊断、治疗指征、药物选择、监测及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更新,更强调基于病毒学指标和肝脏疾病状态的个体化管理,以下是核心要点解读:
指南首次更清晰地界定 HBV 感染的不同阶段,强调结合病毒学指标(HBV DNA、血清学标志物) 和肝脏病变程度(炎症、纤维化) 综合评估,为后续治疗决策提供依据。
指南将 HBV 感染分为 5 个阶段,替代了既往 “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 等传统分类,更贴合临床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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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学检测:HBV DNA 定量是核心(推荐灵敏度≤10 IU/mL 的实时 PCR 法),用于判断病毒复制活跃程度;HBsAg 定量(可选)可辅助评估停药后复发风险(如 HBsAg<1500 IU/mL 的 HBeAg 阴性患者停药后复发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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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病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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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无创检查:如瞬时弹性成像(TE,评估纤维化分期)、APRI 评分(AST / 血小板比值,用于初筛显著纤维化)、FIB-4 指数(适用于普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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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活检:仅用于无创检查结果不确定、或需明确炎症 / 纤维化程度(如怀疑合并其他肝病)的患者。
指南明确:并非所有 HBV 感染者都需治疗,仅对 “存在肝脏活动性炎症 / 纤维化” 或 “有肝硬化 / 肝癌高危风险” 的患者启动治疗,避免过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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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代偿期 / 失代偿期肝硬化(无论 HBV DNA 水平和 ALT 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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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eAg 阳性 / 阴性 CHB 患者,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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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V DNA≥2000 IU/mL(HBeAg 阳性)或≥2000 IU/mL(HBeAg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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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 持续>ULN(上限值),或无创检查提示显著纤维化(如 TE≥9.5 kPa)/ 肝硬化,或肝活检提示≥G2 炎症或≥S2 纤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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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人群(如接受化疗、生物制剂、免疫抑制剂治疗):无论 HBV DNA 水平,只要 HBsAg 阳性,均需启动预防性抗病毒治疗(降低再激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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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病(CKD)患者:即使 ALT 正常,若 HBV DNA≥2000 IU/mL 且合并 CKD 3-5 期,建议治疗(预防肾损伤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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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女性:HBV DNA≥2×10⁶ IU/mL 时,孕 24-28 周启动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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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活动性 HBsAg 携带者(ALT 正常、HBV DNA<2000 IU/mL、无纤维化):每 6-12 个月复查 ALT、HBV DNA、HBsAg、HBeAg / 抗 - H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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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 轻度升高(1-2×ULN)且 HBV DNA 水平较低(如 HBeAg 阴性患者 HBV DNA<2000 IU/mL):每 3-6 个月复查,若持续异常或出现纤维化进展再治疗。
指南基于药物的疗效、耐药性、安全性,明确划分 “一线” 与 “二线” 药物,且不再推荐普通干扰素作为首选,仅在特定情况下考虑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
共 4 种,均为核苷(酸)类似物(NA),特点是 “强效抑制病毒、高耐药屏障、安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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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夫定(LAM)、阿德福韦酯(ADV):因耐药率高(LAM 5 年耐药率>70%)、肾毒性风险(ADV),仅作为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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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适用于 “追求有限疗程” 的患者(如 HBeAg 阳性、HBsAg 水平低、无肝硬化的年轻患者),但需注意副作用(如流感样症状、骨髓抑制、抑郁),且疗效有限(HBeAg 血清学转换率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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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患者:首选 TDF/TAF(强效、零耐药),避免使用 PEG-IFN(可能诱发肝功能失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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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 / 骨病高危患者:首选 TAF 或 ETV(对肾 / 骨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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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 / 备孕女性:首选 TDF(安全性数据最充分,可通过胎盘抑制胎儿 HBV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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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患者:ETV(≥2 岁)、TDF(≥12 岁)为一线,PEG-IFN 仅用于≥3 岁且无肝硬化的患者。
指南指出:HBV 治疗的核心目标是 “长期抑制病毒,预防肝硬化 / 肝癌”,因此多数患者需长期甚至终身治疗,停药需严格评估,避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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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学监测:每 3-6 个月检测 HBV DNA,目标是 “HBV DNA 低于检测下限(≤10 I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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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学监测:每 6-12 个月检测 HBsAg、HBeAg / 抗 - HBe,评估 HBeAg 血清学转换(HBeAg 转阴 + 抗 - HBe 转阳)或 HBsAg 清除(“功能性治愈”,最理想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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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监测:每 3-6 个月检测 ALT(评估肝脏炎症改善)、肾功能(尤其 TDF/ADV 使用者)、骨密度(TDF 长期使用者,每年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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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eAg 阳性患者:需满足 “HBV DNA 低于检测下限、ALT 正常、HBeAg 血清学转换” 后,再巩固治疗 12 个月以上,方可考虑停药;停药后每 3 个月复查,至少持续 1 年(复发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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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eAg 阴性患者:因停药后复发率极高(>90%),指南不推荐常规停药,建议 “长期治疗”,仅在 “HBsAg 清除” 后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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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患者:无论代偿期还是失代偿期,均需 “终身治疗”,不可随意停药(停药可能导致肝功能急剧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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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措施:HBV DNA≥2×10⁶ IU/mL 的妊娠女性,孕 24-28 周启动 TDF 治疗,产后继续治疗至 4-12 周(根据基线情况决定是否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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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保护:所有 HBsAg 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出生后 12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第一剂乙肝疫苗,随后按程序完成 3 剂疫苗接种(保护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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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喂养:无论母亲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只要新生儿已接种 HBIG 和疫苗,均可母乳喂养(TDF/TAF 在乳汁中含量极低,无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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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 “HBV/HIV 联合抗病毒方案”:如 TDF + 恩曲他滨(FTC)+ 拉替拉韦(RAL),避免使用仅针对 HBV 的单药(可能诱发 HIV 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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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HIV 未治疗,即使 HBV 符合治疗指征,也需先启动联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cART),再评估 HBV 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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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治疗 HCV(使用直接抗病毒药物 DAA),因 HCV 清除后可能改善 HBV 相关肝脏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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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HCV 期间需密切监测 HBV DNA(可能因免疫重建导致 HBV 再激活),若 HBV DNA 升高,需启动 HBV 抗病毒治疗(如 TDF/TAF)。
指南强调:HBV 感染者是肝癌高危人群,即使病毒得到抑制,仍需长期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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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筛查人群:所有肝硬化患者、非活动性 HBsAg 携带者(年龄≥40 岁)、CHB 患者(无论是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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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手段:每 6 个月进行 “肝脏超声 + 甲胎蛋白(AFP)检测”,若发现疑似病灶,进一步行增强 CT/MRI 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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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除抗病毒治疗外,戒烟戒酒、控制体重(预防 NAFLD)、避免黄曲霉毒素暴露,可降低肝癌风险。
与既往指南相比,2017 年 EASL HBV 指南的核心转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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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更精细:基于病毒学和肝脏病变分层,避免 “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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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更精准:聚焦 “有活动性病变” 或 “高危人群”,首选强效、高耐药屏障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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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更长期:强调 “长期抑制病毒”,谨慎停药,重视肝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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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更关注:细化母婴传播、合并感染、肾损伤等人群的针对性方案,提升临床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