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8 月,美国母胎医学会(SMFM)发布了《妊娠期丙型肝炎的筛查,治疗和管理》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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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产科护理人员在首次产前检查时,通过检测抗 HCV 抗体来筛查丙型肝炎感染风险增加的妇女。如果初步结果为阴性,对于具有持续或新的丙型肝炎感染危险因素(例如,新的或持续注射或吸入毒品)的女性,应在妊娠后期重复进行丙型肝炎筛查(Grade 1B;强有力的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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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产科护理人员筛查 HCV 阳性孕妇是否患有其他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病毒(HIV)、梅毒、淋病、衣原体和乙型肝炎病毒(Grade 1B;强有力的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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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包括孕妇在内的丙型肝炎患者戒酒(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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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仅在临床试验中应用直接作用抗病毒治疗方案,或将抗病毒治疗推迟到产后,因为目前未批准直接作用抗病毒治疗方案用于妊娠妇女(Grade 1C;强有力的推荐,低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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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如果要求进行侵入性产前诊断测试,应告知妇女垂直传播风险的数据令人放心但有限;鉴于缺乏关于绒毛膜绒毛取样的数据,建议进行羊膜穿刺术(Grade 2C;推荐不足,证据质量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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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仅因 HCV 感染而进行剖宫产(Grade 1B;强有力的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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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产科护理人员在 HCV 阳性妇女的分娩管理中避免宫内胎儿监测、延迟破膜和会阴切开术(Grade 1B;强有力的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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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因为 HCV 感染阳性而不鼓励母乳喂养(Grade 1A;强有力的推荐,高质量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