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7 年版)》(以下简称 “2017 版规范”)是在 2011 版基础上,结合我国肝癌临床实践进展、流行病学特点及最新研究证据修订而成,进一步优化了肝癌的诊断流程、分期系统及治疗策略,更贴合我国肝癌患者的诊疗需求,以下从核心维度展开解读:
我国肝癌具有 **“病因特殊、早诊率低、进展快”** 的特点 —— 超过 80% 的患者合并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且多数患者确诊时已处于中晚期,治疗选择受限。2017 版规范的核心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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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肝癌诊断标准,提高早期诊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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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分期系统,避免 “一刀切” 的治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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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各类治疗手段的适应证,平衡疗效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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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 “多学科协作(MDT)” 和 “全程管理”,提升患者长期生存。
2017 版规范在诊断层面的核心更新的是扩大无创诊断手段、细化诊断流程,减少对有创肝穿刺活检的依赖,同时提高微小病灶(<1cm)的检出率。
规范首次更精准地界定肝癌高危人群,建议每 6 个月进行一次筛查,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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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病因:HBV/HCV 感染、肝硬化(无论病因)、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F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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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 生活因素:长期酗酒、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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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因素:有肝癌家族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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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40 岁以上男性(男性发病率显著高于女性)。
筛查手段仍以血清甲胎蛋白(AFP)+ 腹部超声为基础,但明确:若超声提示异常(如肝内占位),需进一步行增强影像学检查确认。
肝癌诊断的 “前提条件” 未变(需有肝硬化或 HBV/HCV 感染证据),但辅助诊断的影像学手段从 2 项扩展至 4 项,新增对 “微小病灶” 更敏感的技术:
诊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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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直径≥1cm 的肝内占位:若 2 种不同增强影像技术(如增强 CT + 普美显 MRI)均显示 “动脉期强化、门脉期 / 延迟期消退” 的肝癌典型特征,且结合 AFP 或病史,可直接确诊,无需肝穿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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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直径<1cm 的病灶:不建议立即干预,需每 3-6 个月复查超声或普美显 MRI,观察病灶变化(若增大至≥1cm 再按上述标准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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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如影像特征不典型):仍推荐肝穿刺活检(金标准),但需注意活检风险(出血、肿瘤种植等)。
2017 版规范摒弃了此前参考国际分期(如 BCLC 分期)的局限,首次提出以 “肝功能 + 肿瘤负荷 + 全身状况” 为核心的中国分期系统,将肝癌分为 Ⅰ-Ⅳ 期,每一期对应明确的治疗推荐,避免 “过度治疗” 或 “治疗不足”。
关键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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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肝功能” 的评估更严格:所有治疗前需明确肝功能 Child-Pugh 分级,若为 C 级(如大量腹水、肝性脑病),仅推荐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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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 “手术切除” 适应证:对于部分 Ⅰb/Ⅱa 期患者,若余肝体积足够(切除后余肝占标准肝体积≥30%),即使肿瘤较大或多发,也可考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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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肝移植” 定位:将肝移植列为 Ⅰa/Ⅰb 期合并肝硬化患者的根治性手段之一,尤其适合 “小肝癌(≤3cm)+ 失代偿期肝硬化” 者。
2017 版规范对肝癌主要治疗手段的适应证、禁忌证进行了细化,尤其在手术切除、肝移植、消融、介入(TACE)等方面有重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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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扩展:摒弃 2011 版 “姑息性肝切除” 的模糊概念,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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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 Child-Pugh A 级、无血管侵犯的 Ⅰa/Ⅰb/Ⅱa 期患者,优先推荐手术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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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发肿瘤(如 2-3 个,最大径≤5cm),若余肝体积充足(切除后≥30%),也可考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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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评估强化:要求术前通过 CT/MRI 测算 “标准肝体积” 和 “预计余肝体积”,避免术后肝功能衰竭(尤其是肝硬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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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米兰标准(单发肿瘤≤5cm;或 2-3 个肿瘤,最大径≤3cm,无血管侵犯 / 转移)仍为基础,但规范提出:对于符合 “中国肝癌肝移植标准”(单发肿瘤≤6.5cm;或 2-3 个肿瘤,最大径≤4.5cm 且总直径≤8cm)的患者,也可考虑肝移植,更符合我国肝癌患者肿瘤稍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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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证明确:活动性 HBV 感染未控制(HBV DNA 阳性)、肝外转移、门静脉主干癌栓者,不推荐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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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场景:直径≤3cm 的单发小肝癌,尤其适合不耐受手术(如高龄、肝功能差)或拒绝手术者;直径 3-5cm 的肿瘤,可联合 TACE 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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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明确 “射频消融、微波消融” 为首选,要求消融范围覆盖肿瘤边缘≥0.5cm,避免肿瘤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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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适应证:Ⅱb 期(多发肿瘤)、Ⅲa 期(伴血管侵犯)患者的一线治疗;手术 / 消融后复发的患者也可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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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证更新:新增 “肾功能障碍” 标准 —— 血清肌酐>2mg/dl(或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禁用 TACE,避免造影剂肾病风险。
2017 版规范首次将索拉非尼列为 Ⅲb 期(肝外转移)、Ⅳ 期患者的标准治疗药物,明确其可延长晚期肝癌患者的中位生存期,为晚期患者提供了重要的全身治疗选择(当时免疫治疗尚未广泛获批,故未纳入)。
规范首次系统提出肝癌患者的 “全程随访” 方案,分为 “治疗后随访” 和 “高危人群筛查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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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后随访(术后 / 消融 / 介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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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2 年:每 3-4 个月复查一次,项目包括 AFP、肝功能、腹部超声(或增强 CT/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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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后:每 6 个月复查一次,长期监测复发及肝功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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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处理原则:若早期发现复发(如单发小病灶),可再次手术、消融或 TACE;若晚期复发,按 Ⅳ 期方案治疗(靶向 / 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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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合中国国情:针对 HBV 相关肝癌、肝硬化背景患者的特点,优化了诊断和分期,避免照搬国际指南的 “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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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临床实践:统一了肝癌诊断、治疗的 “中国标准”,减少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诊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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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早诊早治:强化高危人群筛查,扩大无创影像手段,提高了早期肝癌的检出率,为根治性治疗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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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免疫治疗:2017 年时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 PD-1 抑制剂)在肝癌中的研究尚处于早期,故未纳入推荐(后续 2022 版规范已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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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NAFLD 相关肝癌关注不足:当时 NAFLD 相关肝癌发病率尚未显著升高,规范中对该类患者的筛查、治疗推荐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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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个体化生物标志物指导:未提及基于基因检测(如基因突变、PD-L1 表达)的精准治疗,仍以临床分期为主要指导依据。
综上,2017 版规范是我国肝癌诊疗领域的 “里程碑文件”,为后续肝癌规范化诊疗的推广、多学科协作模式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 2022 版规范的进一步更新提供了核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