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预防临床指南(2020)》由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联合围产医学分会制定,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所有孕妇均需在产前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其他乙肝血清学指标,HBsAg 阳性可诊断为 HBV 感染。HBsAg 阳性和(或)HBeAg 阴性孕妇,病毒复制不活跃,HBV DNA 中位水平<10³IU/ml,>2×10⁵IU/ml 的比例约 1%;HBsAg 和 HBeAg 双阳性孕妇,病毒复制活跃,中位 HBV DNA 的水平为 10⁷-10⁸IU/ml,>2×10⁵IU/ml 者的比例约 90%。
-
无乏力、食欲减退等肝炎临床表现、肝功能正常、无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者可正常妊娠。
-
肝炎活动时,需暂时避孕,先采取休息等治疗,临床表现消失,肝功能正常且稳定 3 个月后再妊娠。治疗 3 个月无效则需抗病毒治疗,待肝功能正常后再妊娠。
-
有生育需求且有抗病毒治疗适应证的慢性乙肝妇女,首选不易产生耐药的替诺福韦酯,待肝功能正常后再妊娠,同时继续服药。应避免使用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酯,已使用的建议在妊娠前换为替诺福韦酯。使用干扰素治疗期间禁忌妊娠,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
妊娠期随访:慢性 HBV 感染妇女妊娠后需定期复查肝功能。首次检测正常且无肝炎症状时,每 2-3 个月复查 1 次。如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但不超过正常值 2 倍、无症状、无胆红素升高者,无需治疗,间隔 1-2 周复查;如 ALT 升高超过正常值 2 倍,无胆红素升高、无症状者,间隔 3-5 天复查;如 ALT 升高超过正常值 2 倍,且有肝炎症状或胆红素升高,需请感染科或肝病科医师会诊,必要时住院治疗。
-
侵入性产前诊断:对 HBeAg 阴性孕妇,有行羊膜腔穿刺术指征时,不必担心 HBV 母婴传播。对孕妇 HBeAg 阳性或高病毒水平,羊膜腔穿刺术是否增加 HBV 母婴传播尚不能明确,需权衡利弊后决定。妊娠期行绒毛穿刺取样术、脐静脉穿刺术和胎儿宫内治疗,理论上可引起胎儿宫内感染,需谨慎决定并随访子代。
-
妊娠晚期用药:妊娠晚期不应该使用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孕妇 HBV DNA>2×10⁵IU/ml 或 HBeAg 阳性,从妊娠 28-32 周可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分娩当日停药。
-
分娩方式:不推荐以减少 HBV 母婴传播为目的的剖宫产术。
-
免疫预防:HBsAg 阴性母亲的新生儿按 “0、1、6 月” 方案接种乙肝疫苗,通常不需使用 HBIG。HBsAg 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出生后 12 小时内肌内注射 1 针 HBIG,并同时肌内注射第 1 针乙肝疫苗,1 月和 6 月龄分别接种第 2 针和第 3 针疫苗。
-
母乳喂养:母乳喂养不会增加额外的 HBV 母婴传播风险,应予以鼓励。长期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患者,如服用替诺福韦酯和拉米夫定等,乳汁中的药物水平不会导致额外的不良反应,建议进行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