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性假肥大性肌营养不良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循证指南(2025 版)》由中国神经内科相关专家小组制定,综合现有循证医学证据,采用 GRADE 分级体系,针对糖皮质激素(GC)治疗 Duchenne 型肌营养不良(DMD)的一系列临床问题形成了 30 条推荐意见。以下是部分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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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 2 岁的患者:运动功能正常或在发育者不推荐 GC 治疗;运动功能下降者,充分考虑利弊并告知监护人后,可考虑 GC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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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岁的患者:运动功能在发育者不推荐使用 GC 治疗,处于平台期或倒退期的患者,推荐 GC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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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 6 岁的患者:运动功能即使仍在发育也可考虑开始 GC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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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独立行走能力的患者:仍建议使用 GC 治疗,以延缓脊柱侧凸及心肺功能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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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 GC:醋酸泼尼松、地夫可特和伐莫洛龙均可用于改善肌肉力量及肌肉功能。易发生肥胖的患者,优选地夫可特,但需警惕白内障的发生;对骨骼及身高影响最小的 GC,优先推荐伐莫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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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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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尼松:首选每日 0.75mg/kg 方案,最大剂量可达每日 30mg。不良反应无法耐受时,可选择周末给药方案或间歇给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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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夫可特:首选每日 0.9mg/kg 的标准推荐剂量,最大剂量可达每日 36mg。不良反应无法耐受时,可选用每日 0.45mg/kg 的剂量或间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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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莫洛龙:推荐剂量为每日 6mg/kg,最大剂量可达每日 300mg。轻度或中度肝损伤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 2mg/kg,最大剂量每日 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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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独立行走能力的患者:泼尼松剂量建议降至每日 0.3-0.6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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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功能:建议每 4-6 个月进行 1 次评估,包括运动功能量表和定时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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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力:建议每 6 个月进行 1 次肌力检查,可选择徒手肌力检查或定量肌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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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可独走阶段,每 12 个月进行 1 次 FVC 检查;不能独走阶段,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呼吸功能的评估。GC 治疗致体重明显增加、有睡眠呼吸障碍症状和不能配合肺功能测试的患者,需进行二氧化碳图睡眠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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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每年进行 1 次心脏评估,包括心脏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适用年龄 < 6-7 岁)、心脏磁共振成像(适用年龄≥6-7 岁)。有心血管症状的患者,增加评估频率;常规心电图出现异常时,应定期进行动态心电图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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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症和库欣貌:GC 治疗前应强调体重增加风险,积极引导饮食控制。至少每 6 个月测量 1 次身高和体重,体重指数建议控制在第 10 和第 85 百分位数之间。如果体重过度增加,建议将 GC 减量,也可考虑从泼尼松改为地夫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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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生育情况:至少每 6 个月测量 1 次身高,身高增长速度每年 < 4cm 或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健康儿童第 3 百分位数时,建议进行内分泌评估。9 岁开始每 6 个月进行 1 次 Tanner 分期,以评估患者的青春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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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行为状态:在 GC 治疗的最初 6 周需密切关注认知及精神行为的变化,出现影响家庭或学校生活的行为变化时可减少 GC 剂量,严重者可能需要停用 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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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GC 治疗之前,需要完成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尤其是水痘疫苗、麻疹疫苗等,同时应排除潜在结核感染。GC 治疗期间,每年推荐使用灭活流感和肺炎球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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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每次就诊时监测血压,如果血压高于同性别同身高正常儿童血压第 99 百分位,则可减少盐的摄入、减轻体重,若无效可考虑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 β 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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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耐量情况:每次门诊时应询问有无多饮、多尿的情况,如有则需进行尿液常规检查;如果尿糖阳性,则需测定空腹或餐后血糖;如果血糖异常,则需至内分泌专科就诊。若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仍 > 100g/dL 则需考虑减少 GC 剂量。